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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圖書館露鳥俠1天2度裸露嚇壞讀者 法院判處拘役
台北市圖書館東湖分館,去年4月驚見露鳥俠,42歲郭姓男子,二度在圖書館裸露生殖器,經民眾發現後逃離圖書館,警方獲報後循線逮人依法送辦,郭男遭起訴。士林地院依公然猥褻罪2罪,判處應執行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元。
判決指出,郭男去年4月28日上午10時許,帶著一頂灰色帽子進入圖書館,在圖書館3樓拉下褲子拉鍊,公然裸露生殖器,遭女子發現向圖書館管理員舉報,郭趁機逃離圖書館,不料當天下午2時許,郭又返回圖書館,在3時許又在女子面前露鳥遭舉報,管理員上前攔阻,郭又快速逃離現場,慌張之際留下灰色帽子。
管理員報案後警方循線通知郭到案,郭坦承犯行,曾2度到圖書館,離去時遺留帽子。法院依照圖書館、道路上監視畫面,及目擊者指證等認定郭男販公然猥褻罪2罪。
法院審酌,郭男在圖書館公然裸露下體猥褻,犯後最終坦承犯行,考量先前做工目前無業等狀況,依2個公然猥褻罪各處拘役20天,併判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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