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臂賊偷遍新北還有「犯罪筆記」 身上剩兩千狼狽被逮
52歲陳姓男子利用春節期間闖入住家行竊,六天內犯下6件竊盜,犯罪範圍遍布新莊、永和地區,警方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循線追查到陳男住在三重地區,昨天中午前往逮人,當場逮到陳男帶著2千多元的贓款,警詢後依加重竊盜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稍早由新北地院裁定聲押禁見。
新莊警方春節期間獲報多起竊盜案件,成立專案小組調閱監視畫面後,發現犯嫌均利用騎腳踏車或徒步等方式抵達犯案現場,以鐵撬破壞大門後,叼著手電筒入內行竊,看見監視器還會將鏡頭撥開,得手後再騎腳踏車或徒步逃逸。
經調閱多支監視畫面,警方循線鎖定獨臂陳姓男子涉有重嫌,並查出他與一名友人共同在三重地區租屋,昨天中午前往埋伏,趁陳男返家時將他攔下盤查,當場查出陳男身上僅剩的2千多元贓款,經他同意後警方與他一同返回租屋處進行搜索,搜出一本筆記本,上面詳細記載了陳男犯案前針對下手目標觀察做得「犯罪筆記」,另外還搜出破壞剪、鐵撬、切割器、手電筒等犯案工具,成為犯罪鐵證。
警方調查,發現陳不僅在新莊犯案,也在永和得和路上犯下三起竊盜案件,一共得手9萬2千餘元,贓款全部拿去吃喝玩樂,花到剩下2千餘元現金。據了解,陳有多項竊盜前科,日前在獄中因勞役發生意外受傷失去左手臂,當時還因此獲得看守所新台幣19萬元的賠償金,後又因竊盜罪嫌被判處11年有期徒刑,在坐牢9年後,去年7月假釋出獄,但他卻棄保潛逃並重操舊業,在永和、新莊等處四處觀察地形,尋找下手目標,趁春節期間行竊,受害店家有髮廊、診所、服飾店等。
警方製作筆錄時,陳對其犯行坦言不諱,警詢後依加重竊盜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稍早由新北地院裁定聲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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