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浪犬還嗆聲「畜生啦」離去 男網路發文道歉求原諒
雲林西螺市區昨天下午一輛白色休旅車撞死流浪犬肇逃,路過民眾上前追趕駕駛還遭嗆,事後目擊民眾及熱心人士將過程PO上臉書社團,網友撻伐聲浪不斷,也引發相關單位及動保人士重視,目前進入調查階段,該名駕駛今天也在貼文下方留言道歉,但仍有部分網友不買單,要求男子公開道歉。
駕駛休旅車的林姓男子昨天下午行經熙來攘往的西螺市區,疑未注意前方有流浪犬正在過馬路,車速未減即撞上該犬小黑,事後也未下車察看狗狗狀況,後方一輛目擊的機車女騎士隨即上前欲告知林男撞到狗了,熱心民眾見狀也一起幫忙攔車,不料林男回嗆「畜生啦!什麼生命?」便開車揚長而去。
目擊的黃姓女子將整段過程的照片公開發文在臉書社團「西螺囝仔」,網友群起激憤難平,撻伐林男第一時間就該下車處理將小黑送醫,或許還能救回一命。
此事件昨天在網路上各社團傳開,已有上萬人分享,來自北部的動保人士今天凌晨也驅車南下協助搜證,並向警方及雲林縣政府動植物防疫報案。
林男事後獲知此事在網路上發酵,昨晚支付狗狗火化費用後仍神隱,今天終於現身發出約600字道歉文。文內表示以為當時順利閃過小狗,壓到的是菜市場雜物或保麗龍等物,被機車攔下時傻住了,並說是和太太起爭執才會理智線全斷,說出不尊重生命的話,希望網友原諒。
不過絕大多數網友對此並不領情,認為林男躲了一天才在網路上道歉,太遲了也顯得沒有誠意;林男也再次道歉表示,所有錯都由他承擔,請網友別公審家人,並表示昨晚已向警方投案,願意接受後續調查。
動保人士表示,目前相關監視器畫面已交由相關單位釐清案情,確認肇因為故意或過失;動植物防疫所獲報後表示將待所有事證調查完畢後,依法對林男裁處相關處置;若為蓄意,將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至200萬元罰金;若為過失,則可能處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罰鍰。
而動物在法律上而言屬財產,因此未構成刑法「肇事逃逸罪」;但林男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規定,恐遭罰1千元到3千元罰鍰,並且吊扣駕照1到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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