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嬰遭無照保母夫婿劇烈搖晃 昏迷急救10天雙眼失明
謝姓無照保母,2019年間全天候照護李姓朋友的女兒,涉嫌傷害僅4個月的多女嬰,致下巴兩側瘀青,保母丈夫謝男又涉嫌以強烈搖晃等方式,造成顱內震盪,女嬰經急救住院治療,腦傷惡化造成雙眼失明、發展遲緩等重傷害。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重傷等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2019年1月28日起,38歲謝女受女嬰父親委託,每周一至周五全天候照護女嬰,同年2月13日晚間,謝在淡水住處,以不詳方式傷害女嬰下巴,導致下巴兩側瘀青,當晚父母接回女嬰發現傷勢。
謝、李約定2月14日至17日因農曆春節假期,自行照護女嬰,17日晚上起又把女嬰託付謝女照護,2天後,19日晚上謝男下班返家後,謝女抽空外出倒垃圾,謝男協助幫忙看著女嬰約1小時,涉嫌劇烈搖晃女嬰,或其他足夠造成顱內震盪的不詳方式傷害女嬰。
案發當晚,女嬰昏迷不醒,謝男打電話報案將女嬰送往淡水馬偕急救,經急診診斷硬腦膜下出血、雙側視網膜出血等。女嬰住院10天,出院前診斷出有癲癇發作、視網膜出血、虐待性頭部創傷等。
後續女嬰接受硬腦膜下腹膜腔引流手術,持續治療,因腦傷診斷有腦部萎縮、雙眼失明、發展遲緩等重傷害。
謝女稱,當時女嬰和丈夫獨處,離家不久就接到丈夫電話稱女嬰送醫急救。謝男辯稱,沒有毆打女嬰,女嬰原本坐在椅子上,下樓處理事情返回,就發現「叫不醒」
3名消防員證稱,女嬰當時意識不清、眼神渙散、四肢無力。急診醫師依電腦斷層掃描檢查,認為不能排除腦出血、腦壓偏高。醫院傷勢鑑定認為,現存醫療資料下,硬腦膜下出血合併雙側視網膜出血「多數是他人故意行為造成」少數是因如車禍之極為嚴重外傷才會造成;腦傷已惡化至重傷害程度。
檢察官指出,謝男犯行導致女嬰健康長大機會突然停止,無法用正常視覺認識世界,迄今的人生在對抗傷勢帶來的症狀,對女嬰父母傷痛更無法抹滅。全案謝女涉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謝男涉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重傷罪嫌,依法提起公訴。謝男犯後矢口否認犯行,建請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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