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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女嬰丟工廠大門一分鐘 未婚越南女移工遺棄不起訴
甫出生不到1天的女嬰,去年被丟放在工廠大門口,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指控為生母的未婚越南女移工涉遺棄,因女嬰被丟包不到一分鐘,即由女移工越南女同鄉出面抱走並報警,經查是二人計畫藉此方法才有機會透過正式程序出養,新北地檢署日前處分不起訴。
不起訴指出,未婚的越南女移工陳氏去年8月5日下午2時許,在新北市五股區公司宿舍內產下一名女嬰,由於生父早已在去年3月返回越南,考量自己無法獨力撫養,也捨不得將女嬰丟掉,求助越南女同鄉潘女,欲拜託潘女幫忙找人照顧女嬰。
「台灣不能隨便將小孩抱給別人養。」經潘女提議,讓警察發現有女嬰,但找不到父母,才有機會讓女嬰依正式程序交給別人養,二人商議後,隔天上午11時由陳氏將出生不到一天的女嬰,放在工廠大門口旁,潘女再出面將女嬰抱去報警。
檢警調閱工廠外監視器畫面,確認陳氏將女嬰放在工廠大門旁,才隔不到一分鐘,拿著手機講電話的潘女就出面,抱起女嬰後騎機車離開,直奔派出所報案。
檢方認為,陳氏雖確有將女嬰放在工廠大門旁,但立即被計畫好的潘女出面帶走,並未對女嬰的生存造成危險,主觀上難認陳氏有遺棄之犯意,日前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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