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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兒過馬路卻釀騎士摔斷肋骨 父坦承沒說要走斑馬線
桃園楊姓男子自稱要教導7歲大兒子過馬路,卻沒告訴他要走斑馬線,結果男童單獨橫越道路時,羅姓騎士迎面而來閃避不及,煞車後重摔滑行,全身挫傷肋骨也摔斷,對楊提告過失傷害;檢方認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文父母不得疏縱未滿14歲之人擅自穿越馬路,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楊。
檢警調查,楊男(43歲)2019年10月10日早上9點多打算教導兒子穿越馬路,本應注意車輛往來馬路的車輛,而且未成年小孩在沒有人監督下,單獨走入馬路可能導致自己或用路人受傷。
結果男童單獨穿越男蘆竹一處街口時,羅姓騎士正好騎車經過,因見男童竄出一時閃避不及人車倒地,還滑行了數公尺,導致他全身多處擦挫傷,肋骨骨折。
檢方訊時,楊男坦承沒有教導兒子要走斑馬線有所疏失,但也認為羅男騎車速度太快才導致車禍,男童則說,自己當時要橫越馬路,看到機車靠近他就後退,結果對方就摔倒,另有勘驗監視際、交通事故現場圖佐證。
檢方認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39條明文,父母不得疏縱未滿14歲之人擅自穿越馬路,楊男沒有注意,讓未成年兒子貿然穿越馬路,其過失與羅男摔車受傷之間有相當因果關係,偵結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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