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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轉傳了!台南警籲勿轉傳假訊息以免觸法
台南市警三分局於本月15日在臉書社群發現一則貼文,指安南區史博館附近大路口,疑有假車禍與假警察情形,當事人並曾打電話報警。經警方查證,並未接獲報案,且轄區和順派出所所長在文章下留言,請發文者進一步提供相關資訊或報案,以利查辦,但該文不久後就刪除了。近日卻又發現有網友截圖在LINE群組轉傳分享,恐影響公共安寧,警方呼籲,勿任意轉傳以免觸法。
市警三分局表示,該則貼文發文者並非當事人,而是敘述他的友人1月14日晚上將近12時,開車行經台南市安南區史博館附近路口,突然有一個「阿伯」跳出來表示被撞,報警後約5分鐘,一位「壯碩警察」就來了。
然而,當事人認為,警察不可能這麼快就來,回撥報案電話,警察回覆表示,警方尚未到場,並請當事人不要下車且不要開窗,等警方到場,後來該「阿伯」及「壯碩警察」先離開現場,警察到場後,請當事人到派出所製作筆錄協助調查。
警方指出,該貼文不久後就刪除,發文者也未進一步提供訊息供警方查證,難以釐清實情。不過,近日警方仍發現有民眾將該貼文內容截圖於LINE群組分享,警方呼籲,民眾不要再轉傳未經證實的文字內容,以免造成民眾恐慌,也避免造成自己觸犯相關法律的可能。
警方提醒,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3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依法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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