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損兒疑遭師打耳光變中度聽障 調監視器竟獨漏關鍵畫面
新北市淡水區某幼兒園驚傳施暴!一名A小姐向市議員張維倩陳情,4歲聽損的女兒被老師打耳光,聽損程度下降成中度聽障,至幼兒園調閱監視器,園方竟獨漏關鍵的施暴現場,令家長相當悲憤。教育局表示,初步調查該師非核備教職員,已裁罰園方5萬,若調查後施暴屬實,行為人最重可裁處60萬,並依法解聘及通報全國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系統。
A小姐指出,由於女兒一出生就是輕度聽障,入園時就跟園方特別告知,不料去年聖誕節放學回家後,不斷哭訴想媽媽,更出現悶悶不樂、行為異常等狀況,經不斷追問,孩子才怯生生地說出,「被老師打臉臉,差點打到我眼睛。」
「我的小孩被打,覺得媽媽救不了他!」A小姐淚訴,女兒被打後,不但不敢上學,甚至連最愛的親子餐廳都不敢去,開始懼怕人群,到馬偕醫院檢查後,竟又發現原輕度聽障下降成中度聽障,傷害恐永遠無法回復。
由於事發當天為周五,A小姐周一才能到幼兒園調閱監視器,不料園方竟讓該施暴教師操作系統,後來又告知「教室的監視器壞了,無法提供」,但其他教室監視器卻都正常。隨後,家長在園方陪同下詢問其他同學,更都表示「有看到老師打手跟臉」,而園方與老師卻頻頻推託,無法給出正面解釋。目前家長也已到警局報案,提告傷害罪。
張維倩表示,幼稚園不如托嬰中心有強制安裝監視器的法規要求,但業者也應保持監視錄影設備的使用順暢,如發生疑似不當管教,可以有效地還原現場,給家長一個交代,更能還業者的清白。另外,教育局應儘速啟動調查,若有不當管教的事實,應立即嚴懲惡師禁止教保工作。
教育局表示,去年12月29日接獲家長陳情後,隔日即到園稽查,發現該教職員未依規定報局核備,已裁罰5萬,並請教師離園接受調查,若確有不當管教等行為,行為人最重可裁處60萬,並依法解聘及通報全國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系統。另監視器畫面依規定應保存14日以上,該園請廠商檢視後,發現去年12月19日起損壞,並於今年1月3日修復,已請該園提送檢討報告。
經致電幼兒園,園長僅表示,全案都在調查中,目前已將該名教師停職;至於該教師是否有施暴、為何沒有監視器畫面等,園長僅不斷重申,「都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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