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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被罰還聲請釋放 高雄地院駁回
香港籍錢姓男子偕胡姓女友及黃姓友人11月22日自香港入境高雄,不料居家檢疫到第4天就開車出門吃晚餐,其中黃男因忘記帶手機返回住處,就看到衛生局人員偕警察在門口等著。高市衛生局對三人趴趴走行為各開罰10萬,並強制送屏東集中檢疫處隔離,三人雖向法院聲請立即釋放,但被高雄地方法院駁回。
高雄市衛生局為恐疫情入侵,防疫趨嚴,日前一名菲律賓移工因從檢疫旅館房間走出8秒鐘,就被衛生局開罰10萬元。事實上衛生局上月也針對港籍人士及友人的違規行為,進行開罰。
據指出,35歲錢姓香港籍男子(35歲)上月22日偕台灣胡姓女友及黃姓友人日從香港入境台灣高雄,依規定應在前鎮的住家進行居家檢疫,但3人26日晚間7點亦開車出門,被通報違反規定。期間黃男因忘了帶手機,決定回住處拿,一到家已看到警察及衛生局人員守候,並依「傳染病防治法」對三人各開罰10萬,並強制集中檢疫。
錢男等3人認為處分過重,違反比例原則;且主張入境前就取得新冠肺炎採檢陰性證明,且開車出門沒有接觸到人群,是低危險群;找律師要求立即釋放人。高雄地院審理認為,高雄市衛生局確認3人違規所開出的處分書,已載明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處分作為並無違法之虞,駁回3人聲請。
高雄市衛生局長黃志中表示,高市有將近四萬人居家檢疫,約130件違規,相信違法是極少數。針對三位港人質疑台灣防疫執法過嚴,衛生局簡任技正潘炤穎強調,防疫體系重要的是市民的共識,從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不管本國人或外國人,都應受到相關法規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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