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友要求牧師「阿嬤的旅館歸還教會」 牧師斥抹黑嗆告
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教友陳祖芬投訴本報,指控教會台南加利利宣教中心院長陳坤生牧師,以教會須要在市區安置希望之家輔導的中輟生,讓無助青少年能就近棲身求學,鼓動她經營旅館年邁的祖母「奉獻房子給教會」,簽約後將她祖母在台南火車站旁建坪100多坪4樓舊旅館拿去貸款、其中250萬作為購買房地費用,將旅館過戶自己名下改成民宿賺錢多年。
今年七月她向教會總會陳情,要求陳坤生應將會友以信仰熱忱奉獻的房產歸回總會名下,不應退休後還私人繼續擁有,總會承諾調查,卻在九月公告陳坤生10月底退休,日前收到總會開會通知,卻是「協調兩造買賣糾紛會議」,且拖到下周陳坤生退休前夕才召開,質疑教會是在護航還是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船過水無痕。
長老教會總會負責此案的「關懷小組」召集人彭志鴻牧師表示,不會只聽一方說法,會根據兩造陳述與提出的證據判斷,「這是教會內部的事,陳祖芬不該節外生枝,向媒體投訴」。陳坤生則是怒斥陳祖芬一再造謠抹黑他,將自取其辱,也要負起法律責任。
陳坤生表示,他當年為了在台南玉井山區催生加利利,賣掉了高雄的房子,陳祖芬的祖母得知「他為了加利利沒房子住了,非常感動,主動要送那棟老舊房子給他」,當時有人要買還被她趕走,「因為房子是要給牧師的」,他過意不去,才提議拿房地貸款作為購屋價款,有契約與代書為證,陳祖芬不該顛倒是非。
陳祖芬指出,因陳坤生牧師以財團法人加利利代表人名義與教會需求,取得阿嬤「虔誠愛主之信任」,才在2002年將已故阿嬤當年位在台南火車站旁西華南街120巷四層獨棟房子「以半賣半奉獻」給加利利希望之家使用,原本兩年後陳坤生又要故技重施,要求阿嬤相鄰另一棟也「低價賣房奉獻給主,家人詢問加利利教會同工才知希望之家沒有要買房,陳坤生第一棟房過戶私人名下宣稱是阿嬤「與其私人買賣」,家屬與親友才發現,都相當不服,「250萬能買火車站旁四樓透天厝?」陳祖芬強調,並非想要回房地,而是希望依循阿嬤奉獻初衷,登記總會名下給須要的孩子使用,「導正歸回教會與神所用」。
陳坤生則說,陳祖芬之前曾向台南、高雄地區教會指控他,教會都認定那是牧師與教友間「私人買賣」,且當時這棟老房子並不值錢。至於那老旅館後來改為民宿,他強調「那我買的私人財產」,因身為加利利總院長,可以讓加利利照顧大的孩子、教會同工住,「是為教會無私付出」。陳坤生質疑陳祖芬已離開長老教會,這次以母親教友身份指控,總會才受理,但陳祖芬只憑一己想法臆測胡亂指控,又拿不出任何證據,到時候上法院就要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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