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層火警不能只靠雲梯車 各大樓防災中心角色吃重
韓國高樓大火,桃園市第二消防大隊指出,近年來建築技術提升,都市空間有限的情況下,高樓層一棟一棟如雨後春筍般冒出,桃園市甚至出現超高樓建築物而且是住商混合,管理、防災技術更複雜。
第二大隊表示,高樓建築物的火災特性為濃煙密布、內部高溫、延燒迅速、逃生不易與搶救困難,日前英國倫敦、韓國蔚山市就曾發生高樓火災燃燒時間長,造成多人死傷,已經成為消防案例。二大隊為落實高層建築防災勤務,連日舉辦高樓層建築物防災中心值勤人員講習。
大隊長陳文宗表示,高層建築物防災設施大多具有監控連動功能,一旦發生火災時,防災中心值勤人員透過防災監控設施,可以早發現火災並迅速整合資訊運用,包括火災通報、初期滅火及避難引導等應變作為,達到防災應變作用。
消防法高層建築物指高度在50公尺或樓層在16層以上的建築,陳文宗說,這次講習對象為轄區52處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值勤人員,課程內容包含防火管理相關知識、防災中心值勤人員任務及責任、消防安全設備及其他防災設備相關知識及操作訓練、火災時應變訓練,與強化防災中心值勤人員之火災應變能力,提升防火知能與技能。
陳文宗大隊長說明高樓建築物火災外部雲梯車搶救能量有限,桃園市雲梯車操作高度可達16層樓,不及現今高樓高度發展的速度,加上高度越高雲梯車搶救風險也越高,搶救方式也要靠內部消防設備,為避免高樓建築物火災的發生,平日就必須做好防火管理準備,加強各項消防設備維護及避難逃生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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