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弟弟進洗手間無防備 哥哥持刀殺弟判刑10年
基隆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陳姓男子,與同樣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弟弟多次起爭執,心生不滿。陳在今年2月趁弟弟進廁所時,持尖刀刺死弟弟。基隆地方法院審結,依殺人罪嫌判處陳男10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陳嫌(44歲)和死者(42歲)都與母親同住,分別領有中度、輕度身心障礙手冊。兩人都無固定收入,家中經濟狀況不佳。今年2月中旬,兄弟倆在家中爆發衝突,警方獲報派員前往處理,兩人都未提告,但員警有通報家暴,數日後就發生哥哥殺死弟弟的悲劇。
陳男疑對弟弟長期不找工作,心生不滿,案發當天早上,陳趁弟弟進入洗手間無防備的機會,持水果刀猛刺弟弟背部3、4刀。弟弟受傷後高聲喊叫並轉身,陳又持多刺向弟弟胸部和頸部,最後拿廁所內的毛巾摀住弟弟口鼻,壓迫弟弟頸部直至斷氣。
「我殺了弟弟」,陳男行凶後向警方自首。員警趕抵現場,看到陳家血跡斑斑,陳的弟弟倒地不起、明顯死亡。
檢察官偕法醫相驗,死者胸背部有多處刺入傷口導致大量出血,呼吸道內血液吸入,另有口鼻悶壓外傷,最後因出血性休克及窒息死亡。
基隆地院日前審結,法官依據全案相關事證,認定陳男持刀殺死弟弟,犯行明確,依殺人罪判處10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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