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居服員襲胸身障女還辱「那麼小摸一下又沒感覺」判3年半賠40萬
台中林姓男子擔任居家服務員,到府替臥床老翁服務時,見其女兒因腦性麻痺靠輪椅代步,竟以拔罐為由手伸進她領口摸胸,對方反抗林還羞辱「妳胸部那麼小,摸一下又沒感覺。」法院刑事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他3年6月確定;台中地院民事庭再判林應給付女子精神撫慰金40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林男2023年1月23日到府替老翁居家服務,他明知其女兒有腦性麻痺得靠輪椅代步,先是以要替女子拔罐為由,趁機將手伸進她領口摸胸,女子嚇到抵抗、用力推開呼喊「不要」,林繼續摸還出言羞辱「妳胸部這麼小,摸一下又沒感覺」,經女子奮力頂開後才鬆手。
台中地院刑事一審時,林辯稱得知女子肩頸會痠痛,出於治療、舒緩的動機按壓她鎖骨,有衣服稍微拉開一點看肩膀拔罐情況而已;林的辯護人說,林有整復師資格,是幫女子拔換,除女子單一指述,無其他證據證明他猥褻。
女子證稱,林趁著她媽媽出去倒垃圾時下手,突然手伸進胸口摸胸,她抵抗喊不要,林卻說「妳胸部這麼小,摸一下又沒感覺。」
女子母親則說,倒完垃圾回來後,女兒說林男手伸進她內衣摸胸。母親坦言,聽完後嚇傻了,並問女兒有沒有咬對方或尖叫,女兒也表明希望把林換掉,不希望林再到他們家服務,女兒甚至因此不敢回家。
一審根據心理諮商結果,發現女子事後有創傷性壓力症候群,可見林犯行明確,不採信其辯詞,審酌他犯後否認、沒有和解,依對身體障礙之人犯強制猥褻罪,判林3年6月,上訴二、三審均駁回確定。
女子再提民事訴訟,主張受害身心承受極大壓力,難和他人正常互動,需定期前往身心科,對林男求償精神撫慰金100萬元;林男抗辯稱,否認女子主張侵權,也認為她求償金額過高。
台中地院民事庭查,女子諮商時心理師發現她臉色痛苦掉淚,對自己身體感到骯髒,洗澡時一直覺得洗不乾淨,並根據其就醫紀錄等,可見女子事後情緒、身心受影響,斟酌雙方職業收入、侵害程度,判林應給付女子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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