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案女藝人出庭坐「指認室」控訴 三立前副總之子否認犯罪

三立電視台前資深副總龔美富之子龔益霆涉對女藝人性侵,依強制性交罪起訴;女藝人聲請參與訴訟獲法院裁准,法院今開庭傳喚龔出庭,女藝人也在律師陪同下現身;龔否認犯罪,檢方則聲請數名證人交互詰問,法官庭畢諭知候核辦。

龔益霆委任3名律師替其辯護,否認犯罪。據了解,龔聲稱與女藝人是交往關係,另稱發性行為時對方並沒有阻止,法官庭審近2小時結束,女藝人在律師陪同下先一步從特殊通道離去,龔才隻身離開,龔沿路對媒體詢問案情事項,不發一語。

女藝人日前委託律師向法院遞狀稱,龔益霆經提起公訴,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屬得聲請參與訴訟的案件,女藝人是被害人,為了對證據調查、被告抗辯適時陳述意見,聲請參與訴訟,合議庭裁准。

女藝人今出庭參與訴訟,開庭前對媒體詢問稱「謝謝關心」,有媒體詢問是否希望龔公開道歉?她表示「如果當初他那樣,就不會有這些事了」,隨後由法警帶往婦幼案件專業法庭的指認室開庭。

女藝人隔著深色玻璃對審理程序表示意見,聽得見龔的主張;這個「專門法庭」設有指認室,具有保護被害人的功能,同一指認室曾於名嘴朱學恒犯強制猥褻案、藝人黃子佼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案審判時提供給證人作證使用。

女藝人2025年在網路社群發一篇「女臨演遭性侵」文章指控龔的劣行,後來表示自己也是受害人之一,女藝人在律師陪同下向士林地檢署對龔提告,檢方聲請移轉管轄至台北地檢署偵辦。

台北地檢署指揮台北市警婦幼隊搜索龔益霆的住處,同步約談他到案,曾命龔以100萬元交保;案發後,龔除在社群上否認性侵,另表示與女藝人交往過程真心相待,也許因年齡差距、觀念不同時有爭執,最後「被分手」。

檢察官偵訊女藝人、3名證人,依據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及台北市消防局函復資料,認定龔益霆涉犯強制性交罪嫌,2026年6月起訴龔,正由台北地院審理。

三立電視台前資深副總龔美富之子龔益霆今出庭。記者王聖藜 /攝影
三立電視台前資深副總龔美富之子龔益霆今出庭。記者王聖藜 /攝影

女藝人(戴帽者)今出庭。記者王聖藜 /攝影
女藝人(戴帽者)今出庭。記者王聖藜 /攝影

性侵 藝人 龔益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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