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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登入前妻臉書傳性愛錄音給她現任男友 高雄女遭判刑

高雄一名曾姓女子與同婚妻子離婚後,竟擅自登入前妻的臉書帳號,不僅把性愛錄音傳給前妻的現任男友,還以前妻帳號傳訊「再找我麻煩下一條就是殺人未遂」威脅,前妻因此嚇得報警提告,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考量曾女自白認罪,依無故變更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

判決指出,曾姓女子與被害女子原為同性婚姻配偶關係,兩人離異後,曾女明知未獲授權,卻仍在去年4月9日於住處利用先前得知前妻臉書帳號密碼的機會,用手機擅自登入前妻名下的2個臉書帳號。

曾女登入後,先以前妻的臉書帳號私訊前妻現任男友,傳送一段總長14多分鐘的性愛錄音檔,隨後曾女又以另個帳號私訊前妻,連發多條訊息及圖片,甚至放話「再找我麻煩下一條就是殺人未遂」,更在前妻臉書公開留言「我現在要出發去警局了妳再不出來面對那就去裡面蹲吧」。

前妻發現帳號遭非法登入且被亂傳訊息後,氣得向小港警方報案提告,曾女原本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對方知道她有帳號密碼,甚至曾請她幫忙找回密碼,但檢察官比對對話紀錄,認定前妻顯然事先不知情,且訊息內容並非前妻所願見,依法提起公訴。

不過檢方針對曾女涉嫌散布性影像與妨害秘密部分,檢方勘驗錄音檔發現僅有單方呻吟喘氣聲、無具體性交畫面,且曾女僅傳給前妻的現任男友特定一人,不符散布於公眾要件,此部分未另宣告不起訴。

法官認定,曾女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入侵電腦設備,並私訊、留言增加電磁紀錄,考量其自白認罪且犯罪手段等一切情狀,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聯合報系資料照
高雄地方法院。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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