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一如市場預期… Fed全票通過升息1碼 暗示年底前再升息

心理醫師遭控診間摸下體、宿舍強逼口交 台東地院判刑4年8月

台東某醫院一名心理治療楊姓醫師被控利用醫病信任關係,在診間對男病患伸手觸碰下體,並以提供宿舍作為諮商空間為由帶往宿舍後,強迫被害人口交及觸碰私密部位。台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犯罪事證明確,依利用醫療機會性騷擾罪及強制性交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月及4年8月,合併執行4年10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楊男為台東某醫院醫師,被害人阿峰(化名)為其心理治療門診患者。去年2月18日下午,阿峰(化名)前往醫院接受心理治療特別門診。

法院認定,楊男在診間治療接近尾聲時,先擁抱阿峰,並趁其未預期之際掀開衣物查看身體,之後隔著褲子碰觸下體。阿峰當下表示拒絕,楊男才停止。

隨後,楊男以診間不適合作為私人諮商空間為由,提出提供醫院宿舍作為後續諮詢場所,並帶領阿鋒前往宿舍查看環境。

判決指出,兩人抵達宿舍後,楊男介紹屋內空間,並請阿峰協助以手機處理水電費等事項。就在準備離開時,楊男突然從背後碰觸阿峰下體,遭拒後仍持續拉扯,最後將阿峰拉往沙發,脫下自身衣物,強迫阿峰替其口交,並試圖觸碰阿峰肛門。

法院指出,阿峰事後未立即報案,而是先向友人及伴侶求助,過程中多次表達恐懼、不知如何處理,並透過LINE及與ChatGPT對話尋求協助。法院認為,這些案發後反應,與遭受性侵害後常見心理狀態相符。

法院認為,阿峰歷次陳述就時間、地點、過程等核心內容均大致一致,且有友人證詞、LINE對話紀錄及其他資料相互補強,足以認定楊男犯行。

楊男否認犯案,辯稱雙方互動僅是治療關係,可能因阿峰與男友關係問題而產生誤會。不過法院認為,被告與阿峰間原具有高度信任的醫病關係,卻利用此身分突破界線,且宿舍依規定不得提供病患使用,相關辯解不足採信。

法院審酌,楊男身為醫師,應負有更高專業倫理及保護病患責任,卻利用病患對醫療專業的信賴侵害其身體自主權,使被害人身心受創,犯後亦未坦承犯行,因此量處上述刑度。

台東地方法院審理某醫院楊姓醫師涉利用醫療機會性騷擾及強制性交案,認定犯行明確,依兩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10月。聯合報系資料照
台東地方法院審理某醫院楊姓醫師涉利用醫療機會性騷擾及強制性交案,認定犯行明確,依兩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10月。聯合報系資料照

台東 宿舍 醫師

登入後開始簽到

您即將前往會員中心
登入簽到送 LINE POINTS 🪙

延伸閱讀

名醫冒名詐健保18年! 桃園知名眼科診所院長邀白內障權威詐千餘萬

無法無天!竹聯幫立信會副會長 率眾新北檢外尾隨攔車打人6人起訴

台中共學團狼師伸魔爪猥褻4少年、裸照傳同學 一審判決結果出爐

警界高層女兒交提款卡淪詐團人頭帳戶 雲林地院判5月理由曝

相關新聞

趙建銘老師爆性騷!名醫陳博光遭控熊抱襲胸女護理師 診所駁:惡意抹黑

曾任台大醫院骨科教授、被譽為台灣脊椎外科「一代宗師」的名醫陳博光,近日遭爆涉及性騷擾爭議。據《鏡週刊》報導,一名在陳博光教授診所任職多年的女性護理師,指控陳曾多次熊抱、碰觸胸部、摸脖子及捏腰,最終不堪其擾決定離職並提出申訴。報導稱,診所今年7月召開調查會議後認定性騷擾成立,之後由陳妻出面協商賠償。不過,診所方面否認陳博光曾對多名護理師性騷擾,並指相關說法是離職員工惡意抹黑。

馬防部少將參謀長 涉性騷案遭調查

馬祖防衛指揮部參謀長黃盈福少將,上周五晚間參加營外餐敘,返營時碰觸女性官兵身體,遭當事人提出性騷擾申訴。陸軍司令部表示,已指示馬防部依規定完成性騷擾申訴會編組,並將涉案人員立即調離單位,實施調查及後續審議。

台鐵花蓮吉安站發生男子騷擾女性旅客 4514次增延19分開車

台鐵公司指出,今(14)日05時35分,4514次(區間車)準點到吉安站,因車上有一名男性旅客騷擾女性旅客事件,該名男性旅客不願配合車長勸導下車,地方警察05時48分至現場處理並隨車戒護,後續交由鐵路警察接續辦理,4514次於05時55分開車,增延19分。

彰化男廟會人潮中猥褻2少女 下場曝光

彰化一名陳姓男子今年1月間到福安宮參加建醮活動,趁現場人潮擁擠之際,多次觸摸2名女子臀部,隨後竟當眾掏出生殖器,以手套弄並射精在其中1名女子褲子上,過程遭旁人目擊並持手機錄影報警。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陳男涉犯公然猥褻罪,判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每日1000元,並宣告緩刑2年。

軍中同事結為夫妻卻變調 妻稱懷孕要引產…孩子出生才爆婚內外遇

屏東縣一對原為軍中同事夫妻阿明與阿麗(化名),婚後育有一子,為照顧孩子,阿麗退役當保母,某天阿麗突向阿明提離婚,離婚後還告知阿明她懷孕堅稱引產,孩子出生後,因涉及婚生推定及戶籍登記,阿麗才坦承外遇生子,阿明得知真相大受打擊,提告損害賠償80萬元。屏東地院審理,判阿麗要賠40萬元。可上訴

孩子同間幼兒園、家長卻爆婚外情 嘉義男判賠30萬女方免賠

嘉義男子與妻子婚後育有2名子女,卻與同為幼兒園家長的女子發展婚外情並發生性行為,妻子認為女子同為家長,應知道丈夫已婚,向2人連帶求償50萬元。嘉義地院認定男子侵害妻子配偶關係身分法益,判賠30萬元,但妻子無法證明女子知道男方已婚,判女子免賠。可上訴。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