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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醫師遭控診間摸下體、宿舍強逼口交 台東地院判刑4年8月

台東某醫院一名心理治療楊姓醫師被控利用醫病信任關係,在診間對男病患伸手觸碰下體,並以提供宿舍作為諮商空間為由帶往宿舍後,強迫被害人口交及觸碰私密部位。台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犯罪事證明確,依利用醫療機會性騷擾罪及強制性交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月及4年8月,合併執行4年10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楊男為台東某醫院醫師,被害人阿峰(化名)為其心理治療門診患者。去年2月18日下午,阿峰(化名)前往醫院接受心理治療特別門診。

法院認定,楊男在診間治療接近尾聲時,先擁抱阿峰,並趁其未預期之際掀開衣物查看身體,之後隔著褲子碰觸下體。阿峰當下表示拒絕,楊男才停止。

隨後,楊男以診間不適合作為私人諮商空間為由,提出提供醫院宿舍作為後續諮詢場所,並帶領阿鋒前往宿舍查看環境。

判決指出,兩人抵達宿舍後,楊男介紹屋內空間,並請阿峰協助以手機處理水電費等事項。就在準備離開時,楊男突然從背後碰觸阿峰下體,遭拒後仍持續拉扯,最後將阿峰拉往沙發,脫下自身衣物,強迫阿峰替其口交,並試圖觸碰阿峰肛門。

法院指出,阿峰事後未立即報案,而是先向友人及伴侶求助,過程中多次表達恐懼、不知如何處理,並透過LINE及與ChatGPT對話尋求協助。法院認為,這些案發後反應,與遭受性侵害後常見心理狀態相符。

法院認為,阿峰歷次陳述就時間、地點、過程等核心內容均大致一致,且有友人證詞、LINE對話紀錄及其他資料相互補強,足以認定楊男犯行。

楊男否認犯案,辯稱雙方互動僅是治療關係,可能因阿峰與男友關係問題而產生誤會。不過法院認為,被告與阿峰間原具有高度信任的醫病關係,卻利用此身分突破界線,且宿舍依規定不得提供病患使用,相關辯解不足採信。

法院審酌,楊男身為醫師,應負有更高專業倫理及保護病患責任,卻利用病患對醫療專業的信賴侵害其身體自主權,使被害人身心受創,犯後亦未坦承犯行,因此量處上述刑度。

台東地方法院審理某醫院楊姓醫師涉利用醫療機會性騷擾及強制性交案,認定犯行明確,依兩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10月。聯合報系資料照
台東地方法院審理某醫院楊姓醫師涉利用醫療機會性騷擾及強制性交案,認定犯行明確,依兩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10月。聯合報系資料照

台東 宿舍 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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