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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假帶娃去公園竟在停車場車震 小三判賠人妻15萬
新竹一名黃姓人妻發現丈夫結識陳姓女網友,兩人不僅傳送曖昧對話,也互傳私密部位照片,丈夫更假借帶孩子去公園遊玩之際,跑去和陳女在停車場「車震」,甚至拿性愛道具助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判陳女須賠給黃姓人妻15萬元。
經查,黃姓人妻於2017年12月結婚,她說,丈夫與陳女是在通訊軟體認識,去年10月丈夫外出與陳女喝酒,被她發現隔天丈夫與陳女互傳曖昧對話,還約定使用性愛道具,丈夫更傳送私密照給陳女。後來,丈夫假裝帶未成年孩子到住家附近公園玩,實際上,竟和陳女於停車場車內使用性愛道具並在車上激戰。
黃女說,陳女明知她先生是有家庭之人,傳送曖昧對話及私密處照片、約定使用性愛道具及性行為,明顯已超出一般朋友正常社交往來程度,此舉使她受有精神痛苦,逾越一般社會客觀上所能容忍程度且情節重大,憤而對陳女求償精神慰撫金60萬元。
法官審酌,陳女受合法通知,而於言詞辯論期日不到場,亦未提出準備書狀爭執,依民事訴訟法規定,視同自認,最後判賠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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