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打不過就加入?Disney+傳評估推免費版 迎戰YouTube

美伊停火25天生變?川普下令擴大空襲 伊朗撂重話

曼谷啤酒餐廳深夜大火至少30死 多人受困廁所罹難

染HIV校車司機扮神棍…性侵多名女學生涉32罪 疫調人員機警發現「複雜傳染鏈」

中部1名感染HIV的李姓校車司機,長期假扮神棍並誘騙及性侵多名女學生,疾管署今說明,經衛生局疫調發現有2名被通報染病個案有共同接觸,進一步追查,意外揭露此性侵案件。本報資料照片
中部1名感染HIV的李姓校車司機,長期假扮神棍並誘騙及性侵多名女學生,疾管署今說明,經衛生局疫調發現有2名被通報染病個案有共同接觸,進一步追查,意外揭露此性侵案件。本報資料照片

中部一名感染HIV的李姓校車司機自2022年7月起,長期假扮神棍誘騙並性侵多名女學生致人染病,中部某縣市衛生局接獲通報有人感染後,經過地毯式疫調發現案情,並立即通報檢警機關偵辦,疾管署今天證實至少有9名女性受害(包含6名高中生),其中5人確診感染HIV,檢方已收押李姓司機,依強制性交致重傷等32罪提起公訴。

據了解,這名李姓司機平日擔任公車駕駛並接辦校車業務,打造虔誠假象。李男對外自稱是「媽祖的兒子」,並會在受害者面前假裝神明附身,建立群組誘騙誘騙涉世未深的女學生,加入名為「李氏群組」、「姊妹群組」的通訊軟體群組。

李姓司機並以宗教話術,佯裝玄天上帝、虎爺附身,恐嚇並誆稱受害者需要透過性行為來「補氣」與「互補身體」,誘騙、性侵被害人。

地方衛生局去年年底,接獲一名HIV確診個案通報,疫調人員十分機警細心,隨即進行地毯式疫調,疫調時發現個案傳染鏈複雜,經回溯性清查衛生局歷年個案疫調資料,發現跟2022年某案接觸者有重疊,再進一步疫調發現社交交友圈也高度類似,傳染鏈擴及南投、台中,因此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查獲李姓司機涉案。

檢警調查,經地檢署追查後,收押李姓司機,調查發現至少有9名女性受害(包含6名高中生),其中已有5人確診感染 HIV,檢方依強制性交致重傷等32罪將李姓司機提起公訴。

校車 性侵 疾管署 司機 HIV 愛滋病

延伸閱讀

9人受害!疫調意外揭校車司機長期性侵女學生 疾管署證實:5人染HIV

影/高雄民生醫院爆院內「本土登革熱群聚」感染 5人確診急降載防疫

7旬女住院治病卻染疫 高雄某醫院爆「登革熱群聚」感染5人中鏢

本土登革熱爆群聚感染!高雄民生醫院確診5例 院方急降載管制

相關新聞

偷拍狼落網用AI寫悔過書 下指令「悔過一點」檢方認態度不佳求判重刑

范男偷拍女子裙底「失敗」」被捕,提出悔過書求輕判。檢方指他是用AI軟體撰寫初稿,還下指令「幫我寫的悔過一點」,並上網查詢申請精神鑑定資訊,犯後態度不佳。法官審理後,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判刑6月。

嘉義男自家後院露鳥辯沒人看見 法官照判公然猥褻

一名許姓男子在嘉義縣住家後院3度露鳥自嗨,被鄰居拍下蒐證提告。許男辯稱當時「四下無人」、「看旁邊都沒有人才打手槍」、「中間還有休息」,認為既然沒有人看見就不構成犯罪。不過嘉義地方法院不採信其說法,認定後院圍牆低矮,路過民眾均可能看見,客觀上已屬不特定人得以共見共聞的場所,依公然猥褻罪判許男3罪,各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人夫假帶娃去公園竟在停車場車震 小三判賠人妻15萬

新竹一名黃姓人妻發現丈夫結識陳姓女網友,兩人不僅傳送曖昧對話,也互傳私密部位照片,丈夫更假借帶孩子去公園遊玩之際,跑去和陳女在停車場「車震」,甚至拿性愛道具助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判陳女須賠給黃姓人妻15萬元。

男在公司女廁洗手台下方安裝針孔 偷拍5女同事如廁被判1年2月

李姓男子在去年8月27日上午在台南公司女廁洗手台下方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女同事如廁影像 ,一天下來共有5名女同事在不知情狀況下遭偷拍,其中1名女同事察覺有異後報警處理。李認錯想調解,但3名女同事堅持提告,法官認他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共3罪,應執行1年2月。

擎天崗情侶「野戰直播」涉公然猥褻罪 檢方考量初犯給緩起訴1年

陽明山擎天崗5月驚傳情侶「野戰」遭官方YouTube頻道全程直播,轄區士林警方認定涉犯刑法公然猥褻罪,調監視器畫面鎖定車牌,當天致電詢問車主高姓男子,他坦承「就是我」會配合儘速到派出所說明,高男2天後和女友到案後被依法送辦。士林地檢署偵結,認定2人無前科且態度良好,給予緩起訴處分1年,並向符合公益目的的機構或團體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

彰化警涉性侵16歲女嫌疑人…檢認定「1原因」不起訴 警局回應了

彰化警分局一名黃姓偵查佐被控偵辦毒品案時,涉嫌在偵防車上對1名16歲女性嫌疑人性侵得逞,縣警局將黃記兩大過免職,相關長官也受連坐處分。不過,檢察官近日偵結,以雙方屬合意性交,對黃員做出不起訴處分。縣警局表示,目前仍是再議期間,全案尚未確定,相關處分仍由警政署核定中。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