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拒絕狂盯梢近90天! 高雄男捧花追愛慘吞3個月徒刑

<a href='/search/tagging/2/高雄' rel='高雄' data-rel='/2/245362' class='tag'><strong>高雄</strong></a>一名蘇姓男子因過度愛慕女大生,長達3個月在對方學校、公車站及家人攤位前盯梢騷擾,最終遭女方報警提告。示意圖/ingimage
高雄一名蘇姓男子因過度愛慕女大生,長達3個月在對方學校、公車站及家人攤位前盯梢騷擾,最終遭女方報警提告。示意圖/ingimage

高雄市一名蘇姓男子因瘋狂愛慕一名就讀大學的女子小茹(化名),竟展開長達近3個月的「恐怖追求」。蘇男不僅頻繁在女方的學校、公車站站崗,甚至還帶著花束跑到小茹父母經營的攤位前死守。面對這種令人窒息的盯梢行徑,小茹最終崩潰報警。案件經橋頭地方法院審理,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蘇男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指出,蘇男為了追求小茹,自2025年2月18日起,便開始對她展開密集且長期的跟蹤騷擾。他時常出沒在小茹就讀的大學、常去的超商騎樓以及公車站進行盯梢;只要一看到小茹現身,甚至會刻意對她吹口哨、揮手以引起注意。

儘管小茹對其行為感到極度反感並始終冷漠以對,蘇男卻毫無退意。他後續更變本加厲,直接手捧花束跑到小茹父母做生意的攤位前站崗守候。這種如影隨形的恐怖盯梢持續了將近3個月,直到同年5月24日,蘇男再度徘徊於攤位前遲遲不肯離去,小茹忍無可忍之下,決定向轄區警方報案求助。

警方獲報後傳喚蘇男到案說明,他對自己的盯梢、守候行徑坦承不諱,全案隨後依涉嫌跟蹤騷擾罪,函送橋頭地檢署偵查並遭到起訴。

橋頭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蘇男為了滿足一己之私慕,完全無視被害人的意願,反覆實施盯梢、守候等騷擾行為,已嚴重干擾小茹的日常生活與心理狀態,符合《跟蹤騷擾防制法》中所定義的「集合犯」要件。法官考量到蘇男落網後雖坦承犯行,但至今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取得原諒,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需繳納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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