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深海閻王」猥褻國小女童、運動中心性侵少女 法院裁定他要關1年11月
曾遭正心道場負責人朱雪璋砍斷腳筋的「深海閻王」王毓霖,因猥褻國小女童被依強制猥褻罪判1年6月徒刑定讞;王又於3年前在北投運動中心與14歲的少女嘿咻,被判刑6月徒刑確定,檢方聲請將2案定應執行刑,台灣高等法院裁定王應執行1年11月徒刑,可抗告。
王毓霖2021年4月9日下午6時許柔術班下課後,見女童留在體能活動教室內協助收拾,要求女童伸出手後,拉來抱在自己大腿上,趁機用手碰女童臀部,再親吻臉頰、嘴唇,還告知女童不能告訴別人,「這是我們兩人間的秘密」,2023年被判刑1年6月確定。
另外,王毓霖透過交友軟體結識14歲少女,卻於2023年5月20日在北投運動中心和少女發生性關係,少女事後在社工、外婆陪同下報案。王坦承犯行,並和少女及少女父親和解,法院最終判刑6月定讞。
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高院認為王毓霖是犯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罪、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皆是成年人故意侵害未成年人的性自主權,但審酌犯罪情節、危害情況、侵害法益各別、犯罪時間有所間隔等,且王對檢方聲請也表示沒有意見,而裁定應執行1年11月徒刑。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