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出軌被抓包 久未聯絡高中同學拍照成證據 小三得賠原配6萬定讞
10多年未聯絡的高中同學吳女意外撞見同學柯女的老公在餐廳吃飯時與小三親密行為並拍下照片,柯女在兩年後輾轉得知老公出軌,柯女憤而對小三提告損害賠償30萬元,屏東地院審理後,判小三賠原配柯女6萬元,小三不服上訴遭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柯女跟丈夫從2005年登記結婚至今,2022年12月時,丈夫被柯女的高中同學吳女在餐廳撞見跟小三親密行為,柯女在2024年11月中旬才知道丈夫出軌,發現丈夫跟小三的對話紀錄,小三喊「老公」等內容訊息,柯女質問丈夫,丈夫卻否認,稱是約吃飯喝酒。
柯女接著找到小三質問,小三矢口否認並惡言相向。柯女決定提告小三,主張小三侵害到她的權益,精神感到莫大痛苦,提告求償30萬元。小三則辯稱,她沒有與原配老公有不正當往來關係,兩人只是借貸。
屏東地院潮州簡易庭審理時,原配提出高中同學吳女拍下老公與小三在餐廳吃飯的親密照片。原配的高中同學吳女出庭作證說,2022年12月下旬,她到餐廳用餐,看到高中同學柯女的老公跟小三站起來去廁所,柯女老公走回來時,她認出是柯女老公,還傳訊息給另名高中同學確認,她還跑去店外看車子是不是柯女的老公,她看到柯女老公與小三之間有男生摸女生頭髮,女生摸男生大腿等行為,雙方併肩相倚。
原配提出老公與小三通聯對話紀錄,小三否認交往,柯女老公則稱,「反正都過去,我也有問題,好好過日子吧」等語,為正面承認。法院審理期間,柯女老公經法院傳喚兩次,都以「部隊任務調整」拒不到庭。
法院審理認為,小三行為超乎社會一般通念所容忍的異性戀有配偶者與其他異性之間往來的程度,導致原配柯女承受莫大痛苦情節重大,考量雙方財務等,判處小三賠原配柯女6萬元。小三上訴後,屏東地院審理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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