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生遺書詛咒「人渣」 醫師被控性侵...更一審判4年6月刑
一名女學生在Dcard發文指控遭台北市某私立醫院王姓醫師拉到樓梯間性侵,檢方依強制性交罪起訴王,女學生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輕生,遺書詛咒王「不得好死」。一審判王六年徒刑,二審改判無罪,最高法院認為理由欠備,撤銷、發回更審,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改判王4年6月徒刑。
已婚的王姓放射科醫師和女學生透過網路相識,當了1年多的網友,事發後去職。
起訴指出,女學生2020年12月28日前往該醫院精神科看診,趁機約王見面聊天,但王以「看照片」為由,誘騙女學生到醫院4樓逃生出口樓梯間,強行指侵女學生下體和肛門,並要她口交。女學生事後向台北市警中山分局報案,稱王要帶她去一個「神秘地方」,卻是帶到樓梯間性侵,她推拒道「不要這樣做」,但王說「我想要」、還逼她吞下精液。
北院審理期間,女學生於2022年6月21日尋短,留下寫著「你這人渣,我死後詛咒你一切...不得好死」的遺書。王承認與女學生靠在一起看手機裡的照片時,雙方互相摟抱並隔著衣服互相愛撫,但沒有性侵。
死者男友證稱,女友事發後三度嘗試輕生,2021年3、4月間跟女友親密時,女友卻想起那天的事情而崩潰大哭,一直跟他道歉。北院認定王犯罪,批王以專業博取女學生的信賴再性侵,惡性重大,判刑6年。
王上訴,澄清「沒有這些事」。高院前審發現事前女方透過社交軟體頻繁與王對話,內容私密,還約王看她的性愛照片,王是否「違反意願」撫摸女方有疑;而樓梯間出入的人很多,能否強制性交,也是疑點。女學生罹患精神疾病多年,案發前密集就診,她事後的生理、心理狀態是否是為王所造成亦有疑義,且醫事專業人員在案發前、案發當日及案發翌日為她看診、團體治療,未察覺她精神狀態與情緒反應異常。
女學生留下三封遺書,分別給父母、男友與王姓醫師,高院前審認為她輕生的原因很多,主要還是為罹患十多年的憂鬱症所苦,王雖有道德問題,但不能只憑「詛咒」就認定他性侵,女學生的證述與客觀事實不符,其他證據也無從補強可信度,改判無罪。當時王低調說「還我清白」。
更一審審理後,仍認定王姓醫師犯強制性交罪,處4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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