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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 涉性騷遭懲戒撤職

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被控性騷擾、霸凌女部屬,遭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認定他六度性騷女部屬,另不准女工友、女科長請假,要求處理院長宿舍噪音問題、不能漏接電話及LINE訊息,成立職場霸凌,有懲戒必要,昨判李撤職,停止任用一年。
李伯道昨說,對於本案所引發的社會關注,他始終秉持專業與尊重,期待司法能發揮定紛止爭的功能,而非淪為打壓異己的工具。他的律師表示,司法不應受制於少數有心人士的刻意操作,更不應被非理性的輿論風聲所左右。
職務法庭調查,懲戒法院二○二三年三月十六日在雲林某飯店舉辦法律座談會,當天晚間九時許晚宴結束後,李伯道要求女部屬到房間,握住她的手、環抱她身體說「妳知道妳很漂亮嗎?」「我很喜歡妳」。
隔月十七日晚間六時許,李伯道要求女部屬到辦公室並交代公事,交付信函要求回去再看,信函內容提及總是規律收到該女傳來製作精美的業務活動表,「直到上星期五下班後一直收不到,突然感到很茫然,很失落,怎會如此?我怎麼那樣不珍惜,不知感謝」、「還是要講出來跟妳說聲抱歉,都應該怪我沒有好好珍惜,以後會更加珍惜,同時不再提喝茶就是了」。
案發後李伯道提前退休,傳出是因性騷女部屬,被害人提出申訴,司法院請法官評鑑委員會對李個案評鑑,監察院彈劾李,後來法評會公布評鑑決議,認為李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建議撤職。
此外,李被控霸凌女工友、女科長,也被監院彈劾。職務法庭併案審理,認定李性騷、霸凌女部屬,有懲戒必要,昨判撤職,停止任用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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