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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撞小貨車、路邊機車…沙鹿駕駛車禍後肇逃 今自行到案說明
55歲陳男今天凌晨駕駛小客車,沿台中市沙鹿區鎮南路二段由東往西方向行駛,行駛途中先與同向停等紅燈楊男駕駛小貨車發生碰撞,隨後車輛失控繼續往前,再撞上路邊停放的10輛機車,造成嚴重財物損失而逃逸,警方積極追緝並進行相關策動後,陳男下午終於到案說明。將再進一步釐清其肇事責任。
清水分局表示,案發於今天零1時許,事故發生後,陳男肇事駕駛未依規定停車處置,竟徒步離開現場,涉有肇事逃逸之嫌,事故造成小貨車駕駛楊姓男子四肢及背部擦挫傷,經送醫治療後傷勢無大礙,所幸未釀成重大人命傷亡。
警方接獲報案後,員警迅速前往現場處理,並同步調閱周邊監視錄影器畫面,進行交叉比對追查鎖定55歲陳姓男子為涉嫌肇事逃逸之駕駛人,展開追緝並進行相關策動後,陳男今天下午2時5分,由友人陪同主動至本分局沙鹿分駐所到案說明。經員警實施酒精測試,酒測結果無酒精反應,初步排除酒駕情形。
警方指出,全案目前正由警方持續調查中,待釐清全部案情後,將依肇事逃逸等相關事證,移請台中地檢署依法偵辦,警方同時再次鄭重呼籲廣大民眾,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後,依法應立即停車、採取適當措施並向警方報案。
清水分局表示,民眾切勿因一時疏忽或心存僥倖而選擇逃逸,不僅無法逃脫法律制裁,更將承擔更重的刑事責任,全案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相關規定,肇事致人傷害逃逸者,將可處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肇事致人死亡或重傷逃逸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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