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兒喪百日不到...惡公公客廳猥褻兒媳 罔顧人倫判賠50萬
高雄市一名男子在兒子過世僅2個月後,竟對同住、正值喪偶之痛的兒媳伸出魔爪,趁兒媳與1歲幼子在客廳熟睡之際,強行猥褻得逞,法官審理後痛批男子「罔顧人倫」,判處男子應賠償兒媳精神慰撫金50萬元。
判決書指出,被害兒媳與配偶育有1名1歲幼子,不幸配偶於2023年間過世,兒媳便與幼子借住在公公位於岡山區的住處,未料喪偶還不到百日,某天凌晨公公竟色心大發,見兒媳睡在客廳,竟大膽上前滿足色心。
兒媳指控,公公先是觸摸她的大腿,她驚醒後極力反抗,死命拉住褲頭、蜷縮屈膝並轉身試圖躲避,但公公仍不顧其意願,強行脫掉她的褲子,持續親吻並撫摸其下體與大腿得逞。
刑事部分,公公被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確定。民事部分,兒媳主張身心受創嚴重,要求賠償50萬元,法官審理後認為,兩造為公媳關係,被告身為長輩,在兒子過世後本應妥善照顧遺孀與稚孫,卻為了滿足私欲,無視人倫綱常,在兒媳喪偶未久、身心最脆弱之際犯下猥褻行徑,對兒媳造成巨大精神痛苦,因此判公公需全額賠償。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