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跟蹤復合不成 男竟持水果刀刺殺女方被判刑5年2月

恐怖情人!屏東縣一名男子跟女友分手後仍想復合,一直跟蹤她行蹤,未料看到她與人接吻,男子上前質問,雙方不歡而散。男子又尾隨她返家,意圖索取分手炮不成,竟持預藏水果刀刺殺,她身中6刀大失血,一度命危。屏東地院近日審結,將該男子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2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名男子與被害人2025年8月中旬分手,男子心有不甘,一直跟蹤對方行蹤,去年8月底,男子看到被害人跟人親密接吻,男子醋勁大發上前質問,雙方不歡而散。男子仍不放棄,持續到被害人家門前,再趁被害人在住處門口時,闖入對方家中,雙方發生激烈的肢體衝突。

男子持刀脅迫被害人,要求發生性關係才會放過對方,被害人回「不可能!」,男子大怒持水果刀朝被害人的腋下等處猛刺6刀,大出血,一度命危。

男子事後趕緊報案,一開始還跟醫護人員說,被害人是跌倒被刀子刺到、還稱是拿刀切水果,出門時滑倒等說詞,意圖掩蓋犯行。

屏東地院審理,合議庭指出,雙方原本是男女朋友,分手後,男方想謀求復合不能如願,還持續糾結在被害人對其過往感情是否忠誠,不知理性處理感情糾紛,還持續追蹤對方行蹤,還要介入對方的交友情形。

合議庭審酌該男子持刀殺害被害人,被害人一度承受失血過多死亡的風險,造成生理、心理重大創傷,犯案後僅承認跟蹤騷擾與侵入住宅,對於其他犯行否認,考量殺害對方後,男子有打電話報警,將被害人送醫即時救治,將他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2月。可上訴。

屏東一名男子與女友分手後,跟蹤對方並意圖再度發生性關係未果,持預藏水果刀刺殺對方,一度命危,被屏東地院判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2月。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屏東一名男子與女友分手後,跟蹤對方並意圖再度發生性關係未果,持預藏水果刀刺殺對方,一度命危,被屏東地院判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2月。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醫護人員 屏東縣 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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