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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粉絲瘋狂私訊淫穢留言 女藝人嚇壞提告恐嚇
高雄一名蔡姓男子自稱是某位女藝人的粉絲,卻因愛慕變調,多次透過臉書私訊傳送淫穢留言,甚至帶有性攻擊的言論,令被害女藝人不堪其擾,心生畏懼報警,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蔡男有期徒刑3個月。
判決指出,被告蔡姓男子因喜愛被害女藝人,因而成為她的粉絲,但蔡男未拿捏好與偶像互動的分際,於2024年8月至9月間,接續利用其手機綁定的臉書化名帳號,密集傳送私訊騷擾偶像。
蔡男傳送的內容極度露骨且具攻擊性,不僅留言「想邊吃O子邊X妳」、「J水滿了好想X入」,甚至恐嚇「好身材回台灣晚上來高雄旅館給我,我想X妳」、「好想躺著吃O邊頂X用力射J」、「全部射入子宮裡」等語。
女藝人收到訊息後感到極度恐懼,認為自身安全受到威脅,遂向新北市警方報案,案件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蔡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蔡男身為粉絲,本應尊重偶像,卻透過網路傳送恐嚇訊息,已屬網路暴力,嚴重影響偶像的日常生活與社會活動。
法官審酌,雖然蔡男犯後坦承犯行,且自陳犯罪動機與家庭狀況,但考量其行為對被害人造成心理陰影,且女藝人明確表達不願和解的立場,因此法官依恐嚇危害安全罪量處蔡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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