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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工程師在工廠猥褻女同事 「借摸一下」逞欲賠20萬獲緩刑
台中市一名塑膠廠的工程師在前年間被女同事指控,涉在公司品管室、工作區洗手台、機台附近,向女同事說「借摸一下」、「看一下」等語,強摸同事的臀部、胸部、下體,女同事報警提告,一審判工程師1年4月徒刑,二審審理時,工程師認罪,賠償女同事20萬元,獲緩刑4年、公益捐20萬元,仍可上訴。
台中市一名塑膠廠的男工程師被女同事指控,在前年3月至4月間,在公司品管室後方廁所,向她表示「借摸一下」、「看一下」後,要求她將上衣、內衣脫下,她拒絕後,工程師仍撫摸她的臀部。
同年4、5月間,她在工作區洗手台,不顧她說「不要來煩我,我要顧機台,到時候做不好是我被罵」,但工程師仍徒手伸入她的上衣與內褲,撫摸她的胸部跟下體,後來工程師又以相同方式,在公司的機台區,將手伸進衣服內,撫摸她的胸部。
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認定有三次犯行,偵結起訴,台中地院審理時,工程師有承認撫摸女同事,但辯稱撫摸時都有詢問女同事意願,女同事有時點頭、有時說「好」,沒有違反女同事意願。
一審審理後,依照公司董事長、經理、課長等人的證詞,以及被害女子的證述,認定工程師有兩次強制猥褻犯行,分判8月、10月徒刑,應執行1年4月。
工程師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審理期間,工程師認罪,也與女同事達成和解,賠償20萬元,女同事同意對工程師從輕量刑、給予緩刑,二審判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公益捐20萬元,另接受性別法治教育20小時,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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