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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秦偉性侵3女判刑7年8月 第六次申請假釋結果出爐
藝人秦偉性侵女編劇、女粉絲、女造型師3案判處有期徒刑7年8月確定,2020年4月入監服刑,關押在台中監獄;秦2025年9月第六度申請假釋,假釋審議委員會認為,秦未彌補犯罪所生危害,日前再駁回秦的申請案。
假釋審議委員會認為,秦偉的犯行造成多名被害人身心受創,且秦犯後並未彌補犯罪所生的傷害,不符假釋條件,再次駁回申請案。
2016年1名女造型師指控秦偉性侵,控訴秦2010年7月邀她到台北市信義區的住處,將她壓制在床、違反意願性侵;女造型師爆料之後,又有女編劇、女粉絲相繼控訴秦利用談偶像劇劇本、約見面聊天不同理由性侵,檢警展開查辦。
檢方認定,有8名女子遭秦偉性侵,含2名未成年人,年紀最小是14歲,起訴秦偉並求刑41年,不過,5名被害人的指控罪證不足,秦獲判無罪,只有秦性侵女編劇、女粉絲、女造型師3案有罪確定,2021年2月裁定3案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8月確定。
2020年4月10日,秦偉向台北地檢署聲請囑託南投地檢署代為執行,南投地檢署執行科檢察官4月14日開指揮書將秦偉發監台中監獄。
2024年1月起,秦偉以已服刑過半為由首度申請假釋被駁回,同年5月秦捲土重來,還是被駁回;2024年9月秦第三度申請假釋遭駁回,秦2025年1月第四度提申請,假釋審議委員會照樣駁回申請案,秦2025年5月再提申請被駁回,9月時他第六度申請,仍未如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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