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營內2度性侵同袍害染性病 士官不認罪遭重判7年
桃園市驚傳士官性侵同袍惡行,一名王姓士官遭控多次以性影像威脅及暴力手段,對同袍小凱(化名)強制性交。小凱隱忍多年後,因心理創傷嚴重且因此確診性病,終決定報警揭發王男於營區庫房及寢室內的惡行。桃園地院日前審理,認定王男犯下兩次強制性交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
判決書指出,王男2018年6月趁著部隊整備時,在營區內無視小凱明確拒絕與推阻,強行將其抱摔並撞擊鋼製床架,致小凱受傷後進行肛交。儘管事後王男曾傳訊息致歉,稱「本來沒有要…可是你一直不情願…我就…」,卻仍長期以手機內留有的性影像為要脅,迫使小凱配合其需求。
事隔多年後,王男仍未收手。2023年6月王男利用留守期間幫大家買飲料的契機,誘使小凱前往其寢室領取。當小凱進入後,王男隨即反鎖房門,並不顧小凱掙扎,以手捏住小凱鼻子使其呼吸困難張口,進而強迫進行口交。王男在過程中甚至出言恐嚇,若不配合將採取更激烈的侵犯,導致小凱心理創傷加重,且後續兩人皆確診性病,小凱因此患上重度憂鬱症。
庭訊時,王男雖坦承有發生性行為,但矢口否認有任何強制舉止,辯稱雙方均為「合意」。王男辯護人更稱,小凱當時並未大聲呼救或立即就醫,且事後的致歉訊息僅是為了安撫對方因兩人均確診、情緒不穩而隨口說出,並非承認性侵。然而,法官透過兩人通訊軟體紀錄發現,王男早在多年前便傳送「把你的樣子紀錄在手機裡」、「如果你不想被別人看就要配合」等威脅言語,明顯具有強制意圖。
法官強調,性自主權即為「性同意權」,強調「說不就是不」且「說願意才是願意」原則。考量案發地點為營區,在陽剛性格為主流的軍中體制下,小凱作為性傾向少數者,若主動告發恐面臨身分曝光與社會歧視困境,因此法官認定小凱所述遭威脅、壓制情節屬實,並嚴厲譴責王男利用同袍信任與生理優勢施暴行為,且忽視性行為安全性導致雙方染病。
桃園地院審酌,王男不思守法守紀,竟為滿足私欲嚴重侵害同袍身體自主權,且犯後態度不佳、未與小凱達成和解,遂依兩次強制性交犯行分別判處4年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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