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超商取貨控後方男異常貼近...手機伸裙下偷拍 台南警查出竟是自家人

台南市一名女子日前在threads指控到超商取貨時,有一名男子故意詢問問題卻貼近她,並被她發現正在用手機偷拍自己裙底;案經警方偵辦,發現男子身分竟是第三警分局楊姓警員,分局回應,楊堅決否認有偷拍行為,並主動提供手機鑑識還原,檢察官訊後已無保請回。

該名女子本月22日在社群媒體threads指控,前往永康區7-11康橋門市取貨時,一名男子故意詢問問題貼上來,她提高警覺果然看見對方手機鏡頭朝上,放在她裙子下方,上抓著對方的手質問「是不是在偷拍」;對方說「沒有、有偷拍出去被車撞死」,女子則請老公進來。

結果該名男子馬上掙脫,往外衝,女子抓住對方背包「拜託幫我報警」,店員見義勇為圍上來,協助報警,男子則躲進男生廁所;隨後警察到場,檢視男子手機,女子表示,雖然都刪光了,但可以還原,她到警局調閱監視器確認有拍到男子拿手機往她裙底伸去,提出告訴。

案經永康警分局偵辦,發現手機偷拍裙底嫌犯,竟是第三分局楊姓員警自家人,循督察系統通報第三分局;永康分局調閱超商監視器畫面後,確認楊穿著便服,確實有疑似持手機進行偷拍行為,不過楊堅決否認,並自願同意提供手持電話,進行手機鑑識還原。

第三分局指出,全案已由永康分局依妨害秘密罪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訊後無保請回,分局將持續關注後續偵審情形,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不護短」態度,若楊確實發現涉有不法,將從嚴究辦。

警方偵辦,發現男子身分竟是第三警分局楊姓警員,分局回應,楊堅決否認有偷拍行為,並主動提供手機鑑識還原,檢察官訊後已無保請回。記者袁志豪/攝影
警方偵辦,發現男子身分竟是第三警分局楊姓警員,分局回應,楊堅決否認有偷拍行為,並主動提供手機鑑識還原,檢察官訊後已無保請回。記者袁志豪/攝影

偷拍 監視器

延伸閱讀

尾隨女子到全家還問哪裡有小7 宜蘭神農商圈怪男出沒偷拍屁股

日本電視台記者醉後脫序「脫褲猥褻」 NHK記者偷拍全程影片遭外流

1219隨機攻擊案釀死傷 男竟趁亂偷拍裙底遭逮現行

女學生上游泳課被偷拍?網控外校男學生行徑噁心 校方澄清:僅拍空景

相關新聞

擎天崗情侶「野戰」全程被直播!民眾夜衝現場朝聖 陽管處緊急下架影片

擎天崗草原今天凌晨0時有一對年輕男女摸黑忘情「野戰」,過程都被YouTube頻道「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INFO」的「擎天崗草原即時影像」拍下,吸引網友「回放」直播畫面,半夜至今晨觀看人數激增。還有民眾夜衝去現場朝聖,在現場發現疑似這對情侶遺留的保險套和夾鏈袋。

NONO被控性侵2女一審無罪 「疑影雖重、終非鐵證」判決理由曝光

藝人NONO(陳宣裕)遭控性侵、猥褻案,士林地檢署原先對部分案件不起訴,經被害人聲請再議,高檢署發回續查,士檢去年8月「逆轉」,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追加起訴。士林地方法院今宣判,認定檢方舉證不足,判決無罪。

黃子佼和解免關 吹哨者:法律保護壞人、犯錯都是可教化

藝人黃子佼性影像案,他與37名被害人和解並賠償完畢,最高法院昨依個資保法判黃1年6月徒刑,緩刑4年,服180小時義務勞務,並參加3場次法治教育確定,不用入監。對此,吹哨者Zofia在臉書以黑底白字表達2點看法,痛陳「法律保護壞人,犯錯都是可教化」。

影/台南女高中生當街遭強拉拖草叢嚇壞 警逮43歲男送辦建請聲押

台南市永康區一名高中女學生放學遭男子摀嘴拉扯、所幸有路人見義勇為救人,校園旁當街犯案引發恐慌。警方昨晚查獲43歲蔡姓男子,上午偵訊預計下午依強盗未遂、妨害性自主未遂及傷害等罪嫌移送檢方偵辦,並建請聲押。

西屯中醫診所遭不明人士潑油 疑中年女子追求院長不成洩憤

台中市西屯區一間中醫診所昨天晚間被不明人士潑汽油,有網友將照片貼到臉書社群,第六警分局表示,此案獲報已派員到場,現場有瀰漫刺鼻氣味,經人車管制、通報消防隊到場後,未造成人員傷亡;第六警分局表示,此案是年約50多歲女子涉案,疑因追求該診所院長不成,才會犯行,詳細案發過程釐清中,將依公共危險等罪送辦。

北捷中山站外攝狼現蹤!拍女下身被抓包 遁小巷逃跑狼狽噴裝

台北市中山線形公園昨午有女子遭不明男子偷拍下半身,女子發現後出言喝斥,男子旋即逃離現場,警方獲報後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已鎖定男子衣著特徵及行蹤,積極偵辦中。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