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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公務員北捷偷拍一犯再犯 檢批不知反省求刑1年6個月
日籍男子佐佐木貴法今年6月在台北捷運偷拍女子裙底風光,一審遭判刑4月,雖與被害人和解賠償,但11月又偷拍另名女子裙底遭逮,二審維持原判、不予緩刑,士林地檢署針對他第2次犯案部分,偵結也依妨害性隱私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佐佐木貴法今年6月8日因涉偷拍案遭士林地院判刑4月,卻不知悔改,11月6日下午5時許又在北捷中山站4號出口處,持手機從下往上偷拍1名女子裙底風光,女子驚覺遭拍,報警處理,佐佐木貴法當場遭逮。
檢方清查相關筆錄、監視器影像及手機內影像,認定佐佐木貴法涉嫌刑法「無故攝錄性影像罪」;考量他在前案羈押後剛於7月22日獲釋,就在短時間內以相同手法再犯,顯然未反省自身過錯對我國社會秩序所造成的危害,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1年6月以上刑度,扣案手機請法院宣告沒收。
據悉,33歲佐佐木貴法是日本岩手縣政府農林水產部職員,在休假時來台觀光卻犯案被捕滯台。士檢上月底偵結起訴,當時前案上訴中,仍未構成累犯;近日二審結果也出爐,法官考量他雖與被害人和解並賠償,但11月再度犯案被逮,顯然未記取教訓,審結維持原判,不予緩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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