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伸手機越門板偷拍女警洗澡還刪照狡辯 警鑑識還原影像定罪
南投一名張姓男警竟把分局浴室當成偷拍溫床,見女同事洗澡就伸手機越門板偷拍,事後還矢口否認、刪照片自保,卻被數位鑑識完整還原犯行。法院痛批他從警10年知法犯法、連續兩天侵害同袍性隱私,判刑5月;縣警局性平會也認定性騷擾事證明確,移送裁罰。
判決指出,今年3月底,當時天氣寒冷、分局女警專用浴室熱水不足,被害人改到公共浴室盥洗。張姓男警見浴室內有女警,竟以手機從門板上方偷拍;女警聽到快門聲後警覺,立即向分局反映。
警方調閱宿舍監視畫面,發現張男涉案重大,但張男全程否認。員警檢視其手機未發現偷拍影像,但透過數位鑑識成功還原遭刪除照片,張男才無法辯駁,坦承偷拍。警方依妨害秘密罪嫌將他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張員因積壓公文等不良紀錄,被記1支大過後,才會調到案發分局。今年3月底因天氣冷,分局女警專用浴室熱水不足,被害人到公共浴室洗澡,不料張男發現浴室有女警,竟以手機偷拍女警洗澡,女警聽到快門聲,懷疑有人偷拍,趕緊向分局反映。
南投縣警局表示,案發後已先將張男調至其他分局、列入教育輔導並加強考核,避免與被害人接觸;同時啟動性騷擾審議程序,性平會審認性騷擾事證明確,已移送縣府進行裁罰。行政懲處則待刑事判決確定後依法辦理。
南投地院審理時指出,張男從警10年卻知法犯法,連續兩天以相同手法偷拍,嚴重侵害同事隱私,考量他於偵審程序中均坦承犯行,各判3月徒刑、應執行5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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