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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民運人士王丹紐約飯店「強吻」學生 遭認定性騷擾…打官司敗訴
大陸民運人士王丹前年被爆料擔任清華大學客座教授期間,在美國紐約旅行時,在飯店強吻李姓學生,清大調查後認定成立性騷擾案件,建議自費接受心理諮商與輔導、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王丹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王丹敗訴,可上訴。
王丹2012年8月1日起至2015年7月31日擔任人文社會學系客座助理教授,而清大經由媒體知悉,李爆料王丹於2014年6月6日晚上,在美國紐約某家飯店與他獨處時強吻,疑似師對生性騷擾,清大調查後認定王丹的行為成立未達情節重大的性騷擾,但因王丹已不是在校教職員而無法懲處,而建議王丹應自費接受4次心理諮商與輔導,並接受8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課程。
王丹不服,提出申復未獲變更,提起訴願,被以清大函文並非行政處分為由,作成不受理決定,王丹再提行政訴訟救濟。
北高行指出,清大的函文已認定王丹成立性騷擾,且實際上已對外發生效力,屬於行政處分無誤。另函文建議王丹應接受4次心理諮商與輔導、8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是為了協助王丹完成輔導教育措施,避免遭受裁罰,並無制裁王丹的目的,因此不屬於行政罰法所稱具裁罰性質的行政處分,更無後續王丹主張本件行為地不在台灣,不應裁罰及罹於裁罰權時效的問題。
北高行認為,清大的調查報告認定王丹有強吻李,認事用法沒有違誤,也未違反公正客觀義務及有利不利一律注意原則,因此判決王丹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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