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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男和妙齡女商場共乘電梯…竟公然掏鳥還自慰 下場曝
台中徐姓男子深夜在西屯區老虎城商場,因和1名年輕女子共搭同一班電梯,他竟忍不住突拉下褲子拉鍊,當眾掏出生殖器還自慰,嚇到女子立刻報案;法院審酌,徐敗壞社會風氣、構成累犯,但事後賠償女子7萬元和解,依公然猥褻罪判他7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徐男今年5月23日半夜12點多在西屯區商場老虎城內,因和女子共乘同1班電梯,竟公然拉開褲子拉鍊,裸露生殖器後用手撫摸自慰,女子見狀嚇壞立刻報案,警方也查扣電梯監視器畫面將他送辦。
檢方訊時,徐男坦承不諱,與被害女子指證相符,也有監視器畫面等可佐證,偵結依公然猥褻罪嫌起訴他。
台中地院審理查,徐男有多項毒品前科,這次再犯構成累犯,雖考量他前案毒品,和這次犯公然猥褻的罪責不同,但他先前已經入獄執行,接受較嚴格矯正處遇,卻故意再犯本案,自我反省、控管能力不佳,應依累犯加重其刑。
中院審酌,徐男不尊重他人,公然在不特定多數然得以共見共聞場合猥褻,敗壞社會風氣,考量他犯後坦承、態度良好,並以賠償女子7萬元和解,經對方撤告、對量刑無意見等一切情狀,依公然猥褻罪判他3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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