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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黃子佼又鞠躬 性影像案被害人律師指「都和解了」是話術
藝人黃子佼持有2259部少年性影像,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起訴;黃偵查時認罪,審判時又翻供,台北地方法院判黃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行審理,預計言詞辯論。黃上午10點多仍穿藍色短襯衫與格子褲、戴白色棒球帽現身,還是拿著1瓶飲料,他下車時對媒體鏡頭鞠躬1次,未發言。
高院準備程序期間,黃與第一波35名被害人中的30人調解成立,不過因檢方另查獲黃還涉持有其他未成年人性影像,移送北院審理卻未獲審究,高院併辦,因此被害人數有47人。
1名被害人的律師表示,並非所有人都有與黃子佼和解,直到昨天,黃仍試圖要她們和解,彷彿「只剩妳們了」。律師認為,「都和解了」是話術。
黃子佼風波不斷,8月24日他開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時,碰撞六旬林姓女騎士,黃竟直接駛離現場。警方獲報後通知黃子佼到案,黃表示「未感覺有擦撞」,警詢後依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罪函送新北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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