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審理黃子佼持2259部少年性影像 今進行審判程序
高等法院上午審理藝人黃子佼持有2259部少年性影像,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起訴;遭台北地方法院判黃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經上訴高院審理後今天進入審判程序。
藝人黃子佼持有2259部少年性影像,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起訴;黃偵查時認罪,審判時又翻供,檢方具體求刑7月到9月,台北地方法院判黃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準備程序期間,黃與第一波35名被害人中的30人調解成立,高院今天上午進入審判程序。黃子佼在開庭前5分鐘左右抵達,依舊戴白色棒球帽、穿深藍色短襯衫、格子褲,手中拿著1瓶水,也在媒體鏡頭前鞠躬,面對相關詢問不發一語,步入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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