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台中應召女染人夫當小三 傳「下體照」給正宮求成全得賠35萬
台中市一名女子從事醫療器材業務工作,在前年從事應召女子期間,認識已婚人夫,發生性關係,女子為宣示主權,除在訊息中稱人夫為「老公」、「寶貝」,甚至還傳送自己與人夫上汽車旅館,人夫的生殖器照片給正宮,希望正宮成全二人,正宮提告求償,二審判女子得賠35萬元確定。
判決指出,一名醫療器材公司女業務,在2023年時曾從事應召女子工作時,認識一名已婚人夫,二人發展感情、有性行為,關係維持數個月,期間女子稱呼人夫為「老公」、「寶貝」,甚至提及「我不要什麼名分」、「為你生一個健康的兒子或女兒」。
女子為求正宮成全,也傳送人夫的生殖器照片及共赴汽車旅館的照片,以及捏造人夫已向她求婚,已懷有人夫身孕等不實訊息給正宮,希望正宮離婚,成全她與人夫。
正宮認為相關對話截圖與照片已侵害配偶權,向女子求償60萬元。
台中地院審理時,女子不否認有與人夫發生性關係,但也承認有捏造懷有人夫身孕,以及人夫向她求婚的訊息。
法官審酌相關侵權行為,以及雙方資力等情狀後,判女子得賠35萬元給正宮。
女子上訴台中高分院,主張原判賠金額過高,希望法院減低至10萬元,不過未獲得法官採認,仍判女子得賠35萬元,全案確定。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