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師被控性侵國中女生拍裸照逼墮胎 被害人今淚訴身心受創還離婚
台南市陳姓男老師被指控20多年前任教台南某私立中學期間,涉嫌對當時國二女學生化名「小雅」伸狼爪,以「性知識教育」為名持續侵害,並疑在被害人成年後持續糾纏、甚至逼迫墮胎,以裸照威脅。事件爆發後,該師轉任嘉市某高中,校方緊急發聲明切割,強調已完成性平調查,該師已經不在校內任教。「小雅」上午戴墨鏡帽子開記者會,公開控訴陳師惡行,並譴責相關單位處理不力。
37歲 「小雅」指控,就讀國二約2001至2003年間,陳師以「特別輔導」為由,將她帶往汽車旅館開始不當接觸。受害人悲痛陳述,這段侵害行為持續到她升上高中,甚至影響她成年後的人際與感情生活。陳師不僅在求學期間持續控制,更在大學時期約19歲,2006年懷孕時,帶她到狼師家長開設的婦產科,非法開立避孕藥處理。
更嚴重的是,陳師被控以「思念」為由,強拍被害人裸照,並在被害人想分手時,威脅散布裸照,涉犯恐嚇及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公訴罪行。她淚訴,自己一直活在巨大陰影下,無法向人傾訴遭遇,嚴重影響人生,因此鼓起勇氣尋求公道,希望事發母校能協助追究,長期生活在痛苦中,身心受創還離婚,對方至今卻未受懲罰。
陳師任教24年期間,曾有其他學生疑似傳訊給陳師「老師我下課了,今天呢?」懷疑可能存在多名潛在被害女學生。呼籲台南地檢署、警方應主動偵辦,並進行數位鑑識清查狼師手機、電腦等電磁紀錄,更要求教育部應動起來,清查狼師是否仍有其他利用權勢侵害學生的案件。
陳師台南住處及老家17日遭人張貼海報,陳師已向警方報案控告張貼者妨害名譽,否認性侵指控,但性侵案的追訴與相關單位的處理,成為社會關注焦點。
最初調查結果可能認定陳師涉及「校園性侵害事件」及「違反專業倫理行為」,但轉任學校或相關單位審議一度僅建議停聘3年,家屬質疑是刻意規避涉及刑法重罪的認定,尤其陳師侵害行為始於被害人國二未滿14歲,應適用7年以上的性侵重刑條款。
警方已受理偵辦,「小雅」呼籲清查潛在受害者針對此案,南檢1年多只開2次偵查庭,台南警方表示,性侵案部分已完成筆錄,全案已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中。
男師轉任嘉市某高中聲明,陳姓教師2007年(96學年度)經教師甄試到校任教,至去年4月間,服務期間並無任何相關性平檢舉案件。去年4月,被害人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向20多年前事發的台南某私立中學,提出性平調查。經台南某私中調查委員會建議,學校才依性平法啟動程序,進入調查、停聘、解聘程序,相關處置皆依法依密件公文 辦理。校方強調,該師已經不在校內任教授課」,案件與學校教學無涉,否認包庇行為。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