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投靠友人竟因此住進前男友家 他求歡被拒涉硬上檢起訴
陳姓男子的未成年前女友投靠他的姪女,他見她單獨在房間,求歡不成,涉嫌以暴力手段壓制少女,性侵得逞。檢方偵查後,起訴陳男涉犯強制性交罪,並請求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檢方起訴指出,陳男曾和被害少女交往,兩人分手後,陳男和現任妻子結婚。被害少女去年借住在女性友人位在基隆市七堵區的租屋處。她的女性友人是陳男的姪女,陳妻是房東,陳男和妻子也住在這間房屋內。
去年9月某日,被害少女單獨在借住的房間,陳男進入後,在用手撫摸她的胸部及下體,被害少女口頭表示拒絕,還以腳踢方式抵抗,明確表達拒絕性交意願。陳男違反少女意願強行壓制,強制性交得逞。
被害少女事後將受陳男侵害過程,用LINE傳送訊息女性女人及其男友求救。少女的友入和其男友回到租屋處,將被害少女帶離現場並報案。
警方通知陳男到案說明,製作筆錄後將全案函送法辦。基隆地檢署檢察官依被害少女指述,以及醫院診療驗傷報告等事證,認定陳男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221條第1項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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