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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樂場活春宮!男女滑梯下性交被小孩家長撞見 男子下場慘了

據台媒報道,案件的判決書指出,事發於2024年8月24日下午3時許,一對男女於鳳山體育館停車場2號出口旁兒童遊戲區滑梯下方相互愛撫、脫去褲子裸露性器官,在現場上演「活春宮」,卻被帶小孩來遊戲區的家長撞見,家長氣得拿手機拍照存證並報警,2人完事後,家長稱看到男子給錢女方。
男女遊樂場滑梯下演活春宮
警方將涉案男子依法函送後,男子辯稱,當天向女方提議一起到兒童遊戲區聊天,因有小孩在玩耍,故躺在滑梯下方,2人並無做出不雅行為,女方開口討要300新台幣,因需要留錢吃飯,故只給了200新台幣。
男子否認犯行 終判拘役40天
不過,女方到案後坦言,2人確實有赤裸下身,但因男子遲遲沒辦法有生理反應,故未成功發生性關係,但有觸碰到私密處。
高雄地院法官因應家長指證、影像證據及女方證詞佐證,並未採信男子辯詞。法官認為,案發地點是公共場所,男子在滑梯下裸露性器官,做出猥褻行為讓人目睹,影響社會風氣,且男子起初還否認犯行,最終依照共同犯公然猥褻罪,判男子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而女方則另案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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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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