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竇初開發生關係…今年性侵害案未成年占44% 警籲:未滿16歲屬性侵害
台中市警察局統計,今年1至6月的性侵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占44%,以男女朋友居多,不少情竇初開男女因好奇發生性關係。警方提醒,即使兩情相悅,只要一方未滿16歲也是性侵害。
暑假期間,不少情竇初開的男女相約見面,因對親密關係的好奇,兩情相悅下發生性關係,台中市警方提醒,小心在不知不覺中已經觸法。
台中市警察局婦幼隊今天發布新聞稿,就讀國中的小芸在網路遊戲中,認識了他校同齡的男生阿明,2人在遊戲裡配合打怪,逐漸發展成為情侶,約好在暑假期間見面。雙方難以壓抑心中悸動,再加上對親密關係的好奇,兩情相悅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
小芸的父母注意到孩子近期頻繁外出的反常舉動,追問下得知她與阿明的關係,除了擔憂也氣憤,決定透過訴訟讓對方得到教訓,阿明的父母也反提告小芸。小芸和阿明沒想到當初一時衝動,竟會衍生嚴重後果。
台中市警局統計,114年1至6月受理的性侵害案件,其中未成年被害人占44%,進一步分析,未成年被害人的兩造關係以男女朋友居多(占33.5%),網友關係次之(占19.9%),同住家人再次之(占14.5%)。
中警婦幼隊製作「心跳學園-防治性侵害宣導」動畫影片,影片以戀愛模擬遊戲為主題,轉學生山田悠真與班上同學詩織展開甜蜜愛情故事,2人面臨「是否讓這段關係更進一步」的選擇。遊戲中引導角色的莉莉亞現身提醒,即使雙方合意發生性行為,仍可能觸犯刑法第227條,對未成年人為性交猥褻罪。
婦幼隊隊長紀翰學表示,只要沒有經過當事人的同意,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藥物控制或其他違反當事人意願的方式發生性行為,都算是性侵害。即使兩情相悅,只要其中一方未滿16歲,也是性侵害。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登(加)入 udn 會員不只享專屬優惠,現在再送 LINE POINTS 5 點!即日起至 11/20,不論新朋友或老朋友,輕鬆加入就有獎,馬上入手點數,讓生活多一點開心回饋。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