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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夾娃娃機台擺放「猥褻」物品 依妨害風化罪嫌法辦
苗栗縣近年來自助選物販賣機林立,縣府辦理聯合稽查,發現有業者在機內擺放「猥褻」物品,已觸犯刑法妨害風化罪嫌被函送苗栗地檢署法辦,稽查的307家業者,其中高達247家未辦商業登記,並有違反兒少法等情事,縣府強調將持續嚴查並依規定懲處。
縣府上午召開縣議務會議,工商發展處報告稽查自助選物販賣機(俗稱夾娃娃機)的稽查情況指出,縣內掀起自助選物販賣機風潮,為避免學生流連類似商店,縣府相關單位去年2月23日至6月27日辦理聯合稽查共307家自助選物販賣機店家。
稽查的307家業者,其中有247家未辦商業登記,已通知128家改善,其中已有30家改善 ,其餘119家因尚無詳細資訊,將接續清查辦理,並將協助、督促未辦商業登記業者改善,如通知後仍拒絕配合,將依商業登記法第31條裁處。
相關權責管理單位,縣警局查獲8件違規改裝機台並已通知改善完成,另有2件查獲「裸體公仔」等猥褻物品,涉嫌違反刑法妨害風化罪,警方已函請檢方偵辦。
衛生局方面發現有3件化妝品標示及產品登錄不符規定,涉及違反化妝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將由衛生局追蹤裁處。社會處方面發現6件違規擺放成人用品,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已發文通知改善,另有4件待調查,後續將依相關規定辦理。
工商發展處強調,這次稽查違規案件都已列管,將不定期辦稽查以嚇阻違規行為,並對自助選物販賣機嚴加審查,呼籲業者應自律並遵守規定,不得從事賭博及擺放違規物品,如查獲提供菸、酒、成人用品、猥褻商品、違禁物等商品,或涉及違反刑法、兒少法等情事,都將移請相關單位依規定嚴格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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