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女控訴國小遭狼師猥褻性騷 雲林教育處啟動調查
A女出面指控20年前曾遭雲林縣某國小的陳姓老師性騷擾、猥褻,雲林縣教育處表示,陳男今年8月退休,學校同月接獲投訴,目前調查中;雲林地檢證實,2名女性被害者提出告訴。
雲林地檢署表示,雖然案件為20年前發生,檢方已知有2名女性受害者,全案偵辦中。
雲林縣教育處今天指出,已畢業的女校友於今年8月27日自述,她20年前就讀小學五、六年級時的陳姓班導師常利用午休時間,每週會對其性猥褻、性騷擾,有時還會帶她到電腦教室觸摸身體部位,也會有言語性騷擾,且脅迫不能告知家長,學校接獲後立即依規定進行通報,並召開性平會,決議受理調查。
雲林縣教育處說,今年10月7日接獲警方來文告知,另1名畢業女學生對陳姓班導師提出告訴,指控寒暑假時陳師會要求她到校接受課業輔導,然後對其性騷擾,學校接獲後立即完成續報,並與前一案併案處理。
雲林縣教育處強調,學校已召開性平會,決議受理調查。目前學校已完成調查訪談,調查委員正在撰寫調查報告當中。待調查報告完成後,請學校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而陳姓班導師在該校服務20多年,擔任過班導師及組長,在今年8月1日退休。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