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顧問推拿師服務女客PO網「我愛黑絲」 律師:有觸法之虞
台中市「一肘禪」推拿師孫衛立,今被市議員在議會提出質詢,指他在網路上的宣傳影片畫面不雅,尤其他還擔任市府的民政顧問、鄰長,甚至有國中要邀他擔任社團講師,認為市府應有作為。雖然,孫衛立反駁說,影片都經當事人許可,且無人有意見。但律師柯劭臻就指出,這得看看他和當事者約定的內容,例如後來影片被重製、貼網,甚至有不當衍義,就可能有觸法之虞,而孫個人的行為也可能違反社會秩序法、性騷擾防治法,如果未取得整復師執照,也可移付懲戒。
市議員施志昌質詢指出,從事整復推拿的民政顧問孫衛立,在網路上PO出他服務的女顧客,畫面不雅,加上噁心言論,諸如賺到「視覺+聽覺」、「我愛黑絲」,還有人留言「手臂鬆了,下面硬了」等留言,他還回應「正確」助長這些性騷擾的言論。
但孫衛立說,到目前為止,沒有當事人有過任何意見,對於一些有意見人的批評,他認為沒有意義,不會隨之起哄。他說,他的帳戶都選擇不公開,只有好友和粉絲看得到,未料連結到「threads」後是公開的,因此被人作文章。他說,對於回應網友的文字,都是附合網友的開玩笑之語,不值得小題大作。
柯劭臻說,刑法妨害秘密罪315-1和315-2對此有規定,也就是「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有前條第二款之行為者,亦同。315-2還是公訴罪。
而如果被拍攝的當事人真的有同意貼網廣告,但如果有扭曲不實,仍構成刑法妨害秘密罪。如果當事人僅同意被拍攝,卻不知後來被重製或有不當衍義,而有扭曲不實,則也可能觸法。
另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也規定,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他人者。可處六千元以下罰鍰。雖然孫衛立說,這些影片都得加入好友或成為粉絲才可看得到,但柯劭臻說,只要有不特定第三人可共見共聞就算構成。
柯劭臻也提醒,孫衛立推拿師也得注意,除了侵害性隱私外,言行上的羞辱,被害人也可以提出妨害名譽告訴,或依性騷擾防治法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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