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情女看護遭8旬翁拉手摸鳥、拐杖痛毆 求助仲介竟不甩
台中88歲老翁雇用外籍女看護,多次壓到她身上強吻、拉手摸自己生殖器,還拿拐杖打傷她,女子向人力仲介公司反應未果改向勞工局求助才曝光;法院以老翁年滿80歲減刑,已和女子和解賠償,依4個強制猥褻罪判他1年10月,緩刑2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老翁年事已高需專人照顧,家屬透過人力仲介公司雇用外籍女看護在其梧棲區住處照顧他,2023年3月26日老翁卻趁和女子同睡一房時,強行用身體壓在她身上,還強吻臉、脖子甚至拉她手去摸自己生殖器。
隔沒2天,老翁又凌晨12點多再次想強吻,女子驚醒大聲呼救對方才停手,老翁仍不罷休,又接連多次利用女子躺在床上休息壓到她身上,或是追到廁所對她襲胸,女看護也拿手機錄影蒐證、呼救。
同年6月,女子在廚房煮飯時,老翁竟拿拐杖痛毆她造成手受傷,女子忍無可忍下向仲介公司反應卻沒獲回應,後來自行向台中市勞工局求助,經社工陪同她向警方報警提告才曝光。
檢方訊時,老翁矢口否認犯行,辯稱他忘記有這些事,還說他又不是沒有老婆,幹嘛要親她,影片拍到的人也不是他。女看護則具體指證也提出錄影畫面,親友也證稱曾聽她說過被雇主騷擾,檢方依強制猥褻、傷害等5罪起訴老翁。
台中地院審酌,老翁為逞一時色慾不尊重女子性自主,造成她身心受創,考量老翁最終坦承,已經和女子調解賠償,女子也撤告。
法院指出,老翁年滿80歲,依刑法第18條減刑,並審酌他有失智症等一切情狀,依4個強制猥褻罪各判他6月,應執行1年10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應向公庫支付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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