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莊碩漢駐泰涉性騷 被懲停用2年
駐泰代表處前大使兼館長莊碩漢握女部屬的手「取暖」還要求對方到房間修稿,監察院今年七月四日彈劾,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第一審判莊撤職,停止任用二年,併罰款卅萬元。
莊碩漢曾任中華文化總會副秘書長、銓敘部政務次長,台灣省政府副主席、僑委會副委員長與行政院發言人等職,也擔任過一屆立法委員。二○二二年六月十三日,前總統蔡英文特任莊為駐泰代表,同年七月卅一日履新。
去年國內「#MeToo」延燒,外交圈不少人也被控性騷擾。莊去年六月廿一日因個人因素「請辭獲准」,當天仍在台北與泰國駐台貿易經濟辦事處代表簽署台泰漁業合作執行協議。
監察院彈劾案文指出,莊碩漢二○二二年十二月三日至六日出差期間,基於長官部屬上對下權力不對等關係,緊握女部屬的手,當「手部回暖」後,仍持續握了十五至廿分鐘,另要求女部屬到房間討論修改致詞稿,有言詞及肢體性騷擾行為。
女部屬覺得害怕、不舒服、被冒犯,礙於莊碩漢權勢不敢伸張;莊否認性騷擾,但承認曾因「手冷」,找女部屬「握手取暖」,也曾要對方到房間修改致詞稿。監察院認為莊違反性別自主分際,已符合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性騷擾定義,違失嚴重。
懲戒法院認莊有懲戒必要,判撤職,停止任用二年,罰款卅萬元。本件可上訴。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