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按摩性騷陌生女挨告 在旁女友稱對方同意吃偽證罪
高雄張姓男子和張姓女友晚上出外散步,認識一名在長椅休息的陌生女子,3人聊開後,張男卻突然幫女子按摩腳踝,不僅讓女友吃醋,張男也被陌生女告性騷,但此案偵查時,張女力挺男友,稱按摩是獲對方同意,後來性騷案進到法院後,張女才坦承對方並未同意,雄檢簽分偵辦後,依偽證罪嫌起訴張女。
前年11月20日晚間9時許,張男牽著張女在鹽埕區大義街上散步,行經駁二藝術特區時,兩人便坐在人行道上的木椅休息,當時旁邊還有被害女子在場,張男、張女便與女子搭訕,3人坐在木椅上聊開。
張男自稱會「按摩」,隨即蹲下幫女方按摩腳踝,還順勢按壓女方的小腿,但女方質疑遭張男侵犯,當下馬上制止,還告訴張男「這樣很沒禮貌」。
張女看到男友幫女方按摩,還被女方「投訴」,也氣得跟張男發生爭吵,3人不歡而散後,女方隨即跑到派出所報案,對張男提告性騷。
檢警偵辦時,張男喊冤,稱對方有「微微笑點頭說好」張女也幫張男說話,稱對方當時雖沒回答,但有「很愉悅自然的微笑」、「全程是笑瞇瞇的」。但檢方認為張女是張男女友,本就會維護張男清白,不採信她說法,偵結將張男起訴。
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為被害女子隔天有傳訊給張女「真的很沒禮貌,假藉按摩,直接摸腳踝,小腿,很不應該,不是一個正常人有的行為」,張女則回訊「經過你的教育他一定不會再動任何女生的身體了」,可見女方當下、隔天已對張男、張女表達不快之意。
高雄地院法官綜合事證後,認定張男構成性騷,判拘役45天,得易科罰金4萬5000元。張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仍認定張男構成性騷,維持原判決確定。
此案偵查階段時,張女力挺男友,稱張男按摩時有獲得對方同意,直到張男被起訴移審後,張女才坦承對方並未同意張男幫她按摩,因張女製作筆錄時均具結,被檢方依偽證罪另外簽分偵辦,不僅男友被判刑,自己也被依偽證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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