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案補救 林奕華:還有漏洞
台北市府昨天公布幼兒園狼師案行政懲處,針對時任業管的科長、督學、股長、輔導員等人,處以記過至申誡等處分,這些都是柯文哲任內的教育、社會局承辦人員,市府官員直言,全案凸顯柯市府「應作為而未作為。」
受害家長對於只判廿八年,感到非常憤怒,等同一個受害者平均判四點六年,完全不夠,質疑當初園內明明還有其他老師,不相信所有人完全不知情,這些人卻沒有得到應有懲處,實在難以接受,呼籲市府應好好調查。
狼師案引發外界關注如何補救制度,副市長林奕華直言「還有漏洞」,若事件發生在幼兒園或托嬰中心等場所外,恐怕難以掌握,需和警察局及法務部討論,在不違反偵查不公開狀況下,讓市府掌握訊息,為家長及兒少權益把關。
林奕華說,目前依法規若幼兒園及托嬰中心發生疑似性別事件,可立刻對行為人解職或停職。教育局也在官網建立「幼兒性別及不當對待事件懲處資訊公告專區」,並公告廿二名不適任人員,包括信義區私幼性侵案毛姓教保員、洪姓負責人,以及去年涉嫌虐童國防部大直非營利幼兒園教保員皆在名單內。
北市府將教育局、社會局官員送考績會懲處,教育局部分,時任業管副局長鄧進權自請處分通過申誡一次,承辦科長二申誡、督學一申誡、股長一小過、輔導員一申誡;社會局家防中心也因督導疏失,時任主任陳淑娟處以申誡一次。
北市府指出,教育局前年獲報卻未對毛姓教保員立即停職,直到去年再度犯案,教育局應依處理機制,命教保服務人員請假,暫時離開校園現場靜候調查,卻「應作為而未作為」。
北市府指出,當時跨局處橫向聯繫嚴重不足,該案在前年八月十一日家防中心每月一次中心擴大業務會議報告,社會局與教育局都知悉本案,卻未跨局處進一步討論防治作為及追蹤後續調查,以致案件「漏接」。
如當時能即時派員加強督導該園所洪姓負責人及毛姓教保員,不定期無預警稽查,或許可避免相關傷害延伸。另外,公務部門對事件心態不夠積極,前年通報時,雖有調閱並檢視監視畫面,但因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卻忽略了行政機關應負有保護幼兒權益的責任。
市府發言人殷瑋表示,市長蔣萬安除開考績會外,也將全案移送監察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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